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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5日,我国财政部正式颁布新企业会计准则,并规定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会计准则构建了较为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并逐渐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促进了我国会计行业的发展,对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和完善市场经济有着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使我国上市公司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随着我国新会计准则的不断发展变迁,债务重组准则也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财政部于1998年首次颁布债务重组准则,由分别于2001年和2006年两次修订了债务重组准则。三个阶段的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区别在于重组收益的确认和计量方式的选择上。2006年新修订的债务重组准则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替代了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的账面价值计量模式,重组收益由2001年准则的计入“资本公积”变更为2006年准则的计入当期损益。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符合我国不断发展的市场环境,也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但是其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将重组收益计入当期利润很可能会激发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影响债务重组准则的有效实施。鉴于此,本文采取了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分析了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变更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运用Probit回归模型验证了本文假设,并得出以下结论:与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相比,2006年准则下的债务重组公司盈余管理的动机增强,并扩大了盈余管理行为;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背景下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动机增强的主要原因来自于特殊的债务重组,即ST类公司债务重组和关联方公司债务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