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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治理结构是伴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产生而产生的。在现代公司制度下,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分离,由此便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并由此引发出代理成本和激励问题。法人治理结构由于能有效解决委托—代理关系下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因而,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法人治理结构的实践表明,法人治理结构没有统一的模式,它必须和一国的文化历史、行业特点和企业特色融合在一起,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因此,深入研究法人治理结构理论,借鉴学习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践经验,对于我国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有重要的意义。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心。以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为标志,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入了结构调整和制度创新的新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然而,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以及人们对于法人治理结构认识上的差异,我国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和效果。
上海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在实践中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方面,上海以健全的国有资产出资人体系和授权经营管理体系为基础,以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为主要对象,开展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上海在如何推进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值得加以总结和推广;同时,上海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惑。本文通过对部份上海市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的研究,深入分析了上海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做法和成效,并为如何进一步推进上海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提出了一些建议,以进一步推动上海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