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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有关法律(学)方法论、法律解释学的研究可谓如火如荼,些部门法学者结合各部门法如民法、刑法、宪法等的研究也异军突起,逐渐成为显学,比如民法解释、刑法解释、宪法解释等。相较之下,有关行政法的法律解释的研究却一直受冷落,多年来鲜有人问津,行政法解释领域门可罗雀。在行政领域,行政执法是一项最经常性的公共事务治理活动,是维护社会秩序和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的最主要形式。几年来,暴力执法等不规范的行政执法案例屡屡见诸报端,引发热议,这凸显出行政执法中的实践需求和的行政法理论的不足之间的矛盾。因此,研究作为法律适用最主要途径的行政执法,意义重大,而法律适用又离不丌法律解释,因为法律解释是连结抽象规范和具体个案的桥梁。所以研究行政执法中的法律解释可以弥补这一领域的法律理论空白,规范行政执法,加快行政法治建设进程,构建服务型政府,从而顺利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实现现代行政所追求的公共福祉目标。本文主要从行政执法的角度,探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法律解释,文章结构大致分为五个部分。首先分别论述行政执法和法律解释的含义、特点,并通过法律适用这一桥梁连结行政执法和法律解释,探讨行政执法和法律解释的关系,本文认为行政执法需要法律解释;第二部分讨论了行政执法中的法律解释的功能和作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法律解释对于行政执法规范的生成和规制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的作用不可或缺;第三部分将从具体解释的角度探讨行政执法中的法律解释,本文认为我国现行法律解释体制所界定的法律解释分类并不能涵括行政执法中的法律解释,本文所讲的法律解释是一种行政法规范在具体适用中的解释,也即行政执法中的解释,而非抽象解释,行政执法中的法律解释是具有实践品质的,是以行政执法实践中的问题为指向的;第四部分对行政执法中法律解释的理论建构中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了简要探讨,包括解释的主体、解释的程序规制和解释的效力;最后结合本文所阐述的理论对“钓鱼执法”案作了简单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