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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会计准则都明确指出稳健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的一项重要要求,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会计人员在对经济业务进行确认和计量时,应保持谨慎的态度,既不能高估资产和收益,也不能低估负债和费用。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外部投资者和债权人相对于管理层来说,处于信息劣势,需要企业提供稳健的会计信息,以便自己可以据此做出正确、有效的决策。稳健的会计信息不仅可以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而且在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方面也起着重要的作用。由此可见,研究如何提高企业会计稳健性意义非凡。本文通过疏理以往关于债务融资、机构投资者、会计稳健性的文献,发现目前大多数学者研究的是债务对企业会计稳健性的治理作用以及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而机构投资者也会通过公司内部治理影响融资决策,进而影响债务融资与会计稳健性之间的关系。基于此,本文将债务融资、机构投资者、会计稳健性纳入同一框架,研究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对债务融资与会计稳健性关系的影响,以提高企业会计稳健性。本文采用理论演绎与实证检验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理论演绎中,首先对债务融资、机构投资者持股、会计稳健性等相关文献进行疏理,对会计稳健性的存在性和衡量指标、债务融资与会计稳健性之间的关系、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会计稳健性之间的关系进行文献综述,接着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债务治理理论、公司治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信号传递理论对所研究的问题进行理论分析并提出本文研究假设。在实证检验中,本文以2013-2017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采用应计项目计量法衡量会计稳健性,用资产负债率衡量债务融资,以选取的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券商六种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之和作为衡量机构投资者持股的指标,将机构投资者持股、债务融资和会计稳健性三者融入到同一框架中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结果显示:当企业债务比例越高时,债权人越会加强对企业的监督与约束,提高企业的会计稳健性;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增加会增强债务融资与会计稳健性之间的正相关关系。最后根据研究结论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提高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使其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发挥公司治理效应;提高债权人自我风险保护意识,要求企业披露稳健的会计信息,发挥债务治理效应;加强企业对会计稳健性的重视程度,为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提供保障。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债务融资与会计稳健性两者之间的关系出发,研究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两者关系的影响,拓宽了研究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