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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14年新《预算法》的颁布,中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开始进入地方政府自发自还阶段,为满足地方政府的融资需求,地方政府利用各种途径举债,加大了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为确保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的项目收益债券应运而生。地方政府项目收益债券是以项目为基础,地方政府作为发行人,现金流收入反映为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且能够完全覆盖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的债券。目前我国正处于地方政府项目收益债券发展的探索阶段,本文旨在通过国内外的理论经验研究、现状分析、实证研究、案例分析和对比分析等方法,对地方政府项目收益债券作出定义和功能定位,找出目前地方政府项目收益债券在发行机制、项目选取、信用增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在论文的具体研究方法方面,本文回顾了之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的发展过程,分析其不断改进的规律和原因;梳理了已发行的地方政府项目收益债券各省市的情况,得出项目在信评方面和资金运用等方面的漏洞。通过对地方政府项目收益债券发行利率的实证研究,本文得出,地方GDP增长率越高、无风险利率越高、城镇化水平越低、债券发行期限越长,地方政府项目收益债券发行利率越高,且影响水平依次递减。同时,发行利率也与地方政府项目收益债券的品种有关。在案例分析部分,本文讨论了深圳市轨道交通项目专项债券的发行要素和模式,提出用成本-收益分析法分析项目的可行性,得出项目在偿债能力方面存在不确定性,这为我国今后探索项目收益债券的新品种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意义。此外,本文还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地方政府项目收益债券进行了几组比较研究,包括与美国市政债券中的收益债券、城投债中为公益性事业所发行的项目收益债券、普通专项债券等作对比,得出目前地方政府项目收益债券的特点。通过以上分析,论文得出了目前中国地方政府项目收益债券存在的许多问题,对于其在债券流通、项目选取、信用增进等方面存在的缺陷,论文提出了如下的改进建议:一、为分散投资风险、搞活地方债券流动性,应当适当扩大地方政府债券的投资者范围,增加个人投资者的比重;二、为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项目收益债券的品种、减轻地方政府偿债压力、降低地方政府的融资成本、增加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应当探索潜在的适合发行地方政府项目收益债券的项目;三、对于信用评级和信用增进的缺陷,应当完善风险控制机制,探索偿债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