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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群体信访突发事件逐步增多,甚至呈现出高发态势,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群体信访突发事件法律应对越来越受到重视并逐步付诸实践,但是,根据群体信访突发事件法律制度内涵和支撑其法律应对的理论,我国群体信访突发事件法律应对体系至今还没有形成,这对及时有效预防和解决群体信访突发事件是不利的。对此,本文提出亟需并加强群体信访突发事件应对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观点。本文围绕上述观点,从如下四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个方面,揭示群体信访突发事件的利益分配不合理、腐败现象、法律意识增强、利益诉求渠道不畅通等成因,指出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当前发生的群体信访突发事件带有明显的转型期特点,描绘了群体信访突发事件法律制度的构成(信访工作制度、信访突发事件的预防制度和处理制度),提出了群体信访突发事件法律应对的实现社会安全稳定、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价值取向,以及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二个方面,分析了我国群体信访突发事件法律应对的现状,包括《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其他相关立法之规定,指出了我国目前群体信访突发事件法律应对存在的立法缺陷、执法缺陷、本末倒置、教育滞后等问题。第三个方面,强调了建立和完善群体信访突发事件法律制度的必要性。认为建立和完善群体信访突发事件法律制度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解决相关法律制度缺陷问题的必然要求。第四个方面,提出了加强群体信访突发事件法律制度建设的建议。认为应当从“防范”、“化解”、“控制”、“权利救济”、“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坚持预防为主,处置为辅,对事件处置作出具体规定,确保对群体信访突发事件的处置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