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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政府从1986年开始了旷日持久的扶贫攻坚战,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应对农村贫困问题,成立了专门的扶贫开发机构,建立一整套从中央到地方的扶贫工作体系。我国贫困人口主要聚集在农村,尤其聚集在西部农村。要解决中国的贫困问题,实现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的宏伟目标,必须认识到这一点。这意味着,要解决中国的贫困问题,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的宏伟蓝图,关键、重点、难点都在农村,这要求必须厘清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问题。本文基于转型期我国社会发生的重大变革,对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状况进行了基本的梳理。分析了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的贫困程度、规模及分布特征;交代了农村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的变化情况和全国重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基本情况。归纳总结了几十年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政策措施和基本经验。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了转型期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成因。最后从包含创造宜居宜业的环境、完善现有扶贫开发制度体系、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就业能力、完善法律保护机制等内容在内的系统性对策和因地制宜、分而治之的对策两个大方向入手提出了应对我国转型期农村贫困问题的对策建议。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着重说明了本论文选题的原因,研究的意义、目的和方法,研究的创新与不足。在对贫困研究的理论综述部分,回顾了国内外对于贫困的定义理论、贫困程度的测定方法。介绍了收入贫困和能力贫困的解基本理论。同时引入了贫困的测定方法及贫困线的基本知识。第二部分对转型期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情况进行大致梳理。首先对我国转型期农村贫困人口的概况进行了介绍。先分析了贫困程度、贫困的规模及分布,然后又总结了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情况。其次,本部分对国家扶贫开发的主要政策措施及成效进行了梳理,同时又对扶贫开发的基本经验进行了总结。第三部分建立在第二章的基础上对转型期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成因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结合了目前的情况,将贫困的成因主要归纳为四个方面:第一,我国贫困农村独特的地理环境存在先天脆弱性;第二,现有扶贫开发制度的弊端,第三,农村贫困人口就业能力不足;第四,城乡差异、地区差异导致贫困。第四部分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之上提出了应对农村贫困问题的基本思路和政策建议。本研究认为贫困及贫困人口的产生是与制度的不合理、不完善密切相关。扶贫开发是离不开一个合理的制度设计的。基于此,本文从扶贫开发的系统性对策和因地制宜、分而治之两个大方向探讨扶贫开发的对策建议。系统性对策包括宜居宜业环境条件的创造与提供、现有扶贫开发体系的完善与补充、农村贫困人口就业技能的提高等方面的内容。针对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地区发展不平衡以及城乡差距巨大等现实情况,指出扶贫开发应该遵循因地制宜、分而治之的原则。东部着力提高应对车祸、含气候变化等自然灾害在内的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临时救助体系,以帮助受灾人口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中部地区抓好、落实现代农业保险。西部地区要发挥地区优势,积极挖掘和发展文化旅游等优势产业,以特色产业发展带动产业升级,从而带动就业。第五部分对本文进行了简要的总结,同时提出笔者在行文中产生的的一些疑惑。囿于笔者个人缺乏相关工作经历及足够的调查研究,更是囿于个人水平有限,本章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主要包括:1、关于创造并提供宜居宜业的环境条件与农村地区现实文化、传统等的有机结合问题。本研究指出,要创造并提供宜居宜业的环境条件帮做农村脱贫致富。但是,我国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西部农村,而西部农村聚居、杂居着众多的少数民族,在开发、创造宜居宜业环境条件的同时如何兼顾当地的地方传统,尤其是一些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延续问题在本文中并没有涉及到。2、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就业能力的方法及路径选择。本文提出要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就业能力,积极尝试学校——企业——社会——政府协调合作,共建共办职业技术学校的做法。但是如何使得这种尝试和做法既符合市场的需求,又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这都需要进一步的研究。由于个人水平有限,本文还存在了以下的创新与不足:创新之处在于:1、从现有扶贫开发制度中存在的弊端这个视角展开农村贫困人口成因的分析,并提出要从工作方式、态度、方法等方面对现有扶贫开发政策等进行反思。2、提出东中西部地区扶贫开发应该遵循因地制宜、分而治之的原则展开扶贫开发工作。本文指出,东中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市场条件、地理位置等的不同,各有其优劣势,因而在制定扶贫开发政策市应该要因地制宜、制定有针对性的扶贫开发计划和策略。不足之处在于:1、笔者在最初开始着手贫困问题的时候,曾将对象瞄准了低保户家庭,但是根据问卷的调查情况来看,仅是对贫困人口这一群体的界定就存在着较大的难点,在调查的过程中亦出现了一些意料之外的情况,故放弃了问卷调查的部分。只保留了深度访谈,所以我们的调查主要是以深度访谈的形式展开的,因而所得微观数据多为定性资料。定量资料(微观层面)的缺乏和不足是因此也成为本文一个较大的缺憾,同时也是不足之所在。2、时代发展到今天,贫困的定义已经不仅仅是收入不足那么简单了。但是本文限于各种因素的限制,在对贫困进行测量时,仅沿用了国家统计局等的统计指标,以收入为主要考量标准,这对本文来说不能不是一个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