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保险业发展前景更为广阔,面临的挑战更为严峻。在总结和借鉴国内外保险业发展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完善我国保险业的监管模式,防范和分散保险业的经营风险,切实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已成为保险界的重要内容。在一定假设条件的基础上建立单一官方、民间监管的博弈模型和官方监管和民间监管相结合的博弈模型,根据模型分析结果和国外先进的监管经验得出我国在保险监管主体上应采取政府监管与民间监管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政府监管是主体,主要负责保险政策法规的制定,加强保险业的偿付能力监管等一系列的宏观经济职能,同时对保险自律组织给予必要的指导和监督;民间自律监管是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对保险机构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管,充分发挥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在保险产品定价方面、在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作用以及在保险知识和保险信息方面、沟通协调方面的优势,确保保险业微观市场的良性运营。在法律上明确民间监管机构的地位,既符合国际保险监管发展趋势,又可以降低官方监管机构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使其能将工作重点放在偿付能力监管上,提高监管效率。同时还给予保险企业一定的自由经营空间,增强其自主创新能力,使其更好的满足保险消费者的需要,确保保险业的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