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国务院于2009年9月正式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试点改革,新农保在全国分批次逐步推进,首批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了320个市县进行试点,并迅速在全国推开。从2009年首批试点开始至2012年全国范围完成制度全覆盖,短短三年时间,新农保惠及人数逐年上升,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十二五”规划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度设计体现了“广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原则,目标则定位于:扩大内需,特别是释放农村地区的消费能力、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家庭和睦、增加居民收入等方面。截止2012年底,新农保基本实现了制度全覆盖,新农保是否改善了农民的基本生活?是否增加了农民收入与消费?是否对农民的劳动力供给行为产生了影响? 首先构造了简单的两期模型,说明新农保在不同参保群体中产生的处理效应和预期效应,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的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的群体之间的差异就是新农保在该群体中产生的政策效应,定义为新农保的处理效应;在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群中,处于试点地区的个体有选择是否参保的自由,非试点地区的人群被排除在了新农保之外,在该群体中,参加新农保与未参保的群体之间的差异定义为新农保的预期效应。 其次,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对新农保的政策效果进行了评估。宏观层面分析新农保的覆盖率和真实的待遇水平,考察新农保政策“广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实现情况;微观层面重点从新农保政策的直接受益对象——家庭及参保者个人两个方面入手,分析新农保对参保者心理健康、劳动力供给、家庭消费、家庭收入四个方面的影响,考察新农保是否提高了农村消费、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了农民生活,从而达到政策预期目标。 本文使用中国养老与追踪调查数据,采用双重差分的倾向得分匹配估计法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对于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参保地区个体,新农保制度激励他们退出劳动力市场,或者降低了他们为获得收入的劳动供给水平,使得有报酬工作时间减少了2.58小时,降幅达到14.5%,使其老年抑郁量表平均得分降低了0.325,降幅达到近10%,表明心理健康状况得到了改善,增加了日常消费水平,同时显著增加了参保者家庭的收入水平,增幅达到15%;对于60岁以下的参保个体,新农保的实施使其减少了有报酬的工作时间1.33小时,降低幅度为4.4%,没有体现出对其消费水平、收入水平的显著提高,也没有显著改善其心理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