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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概念,强调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并就大力支持和发展以家庭农场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相关政策支持以来,国家和地方关于家庭农场的文件相继出台。我国家庭农场发展迅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其中安徽郎溪、上海松江、吉林延边等典型地区家庭农场的发展起了良好带头和示范作用。家庭农场是农业现代化、规模化的重要载体,能够提高农业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家庭农场也为农村将来由谁来种田以及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种田提供了有效的路径,家庭农场将成为未来农村土地经营的必然趋势。但是,我国家庭农场发展也遇到很多问题,困难重重,例如家庭农场主体地位不明确、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经营者素质偏低等因素一直制约着家庭农场的进一步发展,其中家庭农场融资难是最为突出和棘手的问题。关于家庭农场融资难的成因,既有家庭农场自身方面的,又包括资金供给方和政府方面,对于如何解决家庭农场融资问题是研究的焦点,有的学者从提高家庭农场融资可获得性入手,有的学者侧重于完善农村金融供给和社会化服务体系,还有的学者侧重于研究家庭农场融资模式的创新,这些研究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家庭农场融资问题的解决。本文从交易成本的视角出发,着重分析通过融资模式的合理选择来缓解家庭农场融资问题,突破传统的解决路径。本文主要的研究思路:首先,通过对相关文献进行回顾和梳理,把握最新研究动态和趋势,总结前人的研究成果和不足,为本文的研究指明方向;其次,是系统地对家庭农场主要融资模式进行分析,包括研究范畴界定、相关理论基础、主要融资模式的介绍与比较;然后,分析我国家庭农场的融资状况及主要融资模式运行状况,其中包括家庭农场的总体情况、发展的主要障碍、融资的主要特点与渠道、融资难成因分析以及主要融资模式在实际中运行情况,同时,点出家庭农场融资难的根本原因是交易成本过高;最后,从交易成本的视角,对家庭农场融资模式的选择进行博弈分析,主要选择“金融机构+家庭农场”、“龙头企业(或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金融机构+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三种融资模式进行分析,再加上安徽舒城××家庭农场融资的案例分析,进一步验证了博弈分析的结果。通过上面的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得出:第一,已注册的、财务信息完整、政府引导型的家庭农场适合选择“金融机构+家庭农场”融资模式;第二,家庭农场资产专用性较强、从事的生产专业性较强、产品具有很好的销路但受市场需求影响较大,此类家庭农场选择“龙头企业(或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融资模式收到的效果较好;“金融机构+龙头企业+家庭农场”融资模式比较适合于一区域家庭农场发展呈规模化且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在融资需求种类方面比较适用于家庭农场长期、大额的融资需求。基于上面的分析与结论,本文分别从家庭农场、资金供给方和政府三个层面,提出了几点针对性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