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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和法律的关系问题,是人类思想史上的一个重大基本问题,德国思想家耶林曾把它形象的比喻成法哲学上的好望角。也就是说,这是一个不能回避而又十分棘手的问题。因此,这个问题一直是东西方法律思想家关注的重要问题,其中对道德法律化的探讨尤其具有独特魅力、值得关注。在道德建设中将道德上升为法律或日道德法律化,同时也可以说是我们党重视法律对道德保障作用的认识符合逻辑的发展结果。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了“依法治国”的重要发针,2001年1月10日的全国宣传部长工作会议上,江泽民总书记又将“以德治国”提到了治国方略的位置。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联系起来,这是我国治国方略理论的成熟,同时又是理论上的一大难题。因此,从学术上探讨道德法律化就成为时代的需要。 本选题根据国内外已经取得的道德法律化研究的成果,分六部分进行深入细致的进行探讨:第一部分从道德法律化的定义入手,只有明确了道德法律化的内涵和外延,才能为我们深入研究提供前提和基础。道德法律化则侧重于立法过程,指的是通过立法手段将一定社会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转化或确认为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法律规范的活动。然后具体分析了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的区别与联系、道德法律化的历史来源、法律化的道德规范与普通道德规范的关系。 第二部分是道德法律化的合理性分析。这部分是文章的重点部分,深入分析道德法律化现象的存在基础。本部分从理论依据与现实依据两个方面展开论述:其一,学理基础。首先阐述利益,作为道德法律化的价值基础;其次论述正义,其是法律中蕴含着的伦理精神;再次是作为道德法律化的中介和桥梁的义务性与权利性规范;最后是说明道德与法律二者的兼容性。包括道德需要法律的保障;法律的实施和遵守有赖于道德的支持;二者相互渗透、相互制约,共同维护社会制度和文明。其二,现实依据。市场经济转型中出现的道德缺失要求法律来保障社会的秩序和稳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