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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正处于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期,随着海洋经济发展的不断升级,海上石油勘探开发力度加大、海上航行密度增加、船舶交通流量大幅度增长。但是与之伴随而来的是海上污染源的不断增加,船舶溢油污染、海洋石油开发事故发生的概率不断上升。海洋溢油污染对海洋生态系统以及海洋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破坏,严重影响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因此,完善我国溢油应急管理工作,提升应对海上溢油污染的能力,已经成为实现海洋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之一。目前,我国在船舶溢油应急体系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海上溢油应急管理,尤其是海上石油钻井平台溢油事故的处置能力还存在明显的不足。因此完善海上溢油应急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对海上溢油应急管理相关概念进行梳理和总结,同时详细阐述4R危机管理理论内容,引入海上溢油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当中,使庞杂的应急管理工作整体化、系统化。进而以大连港溢油事故和渤海溢油事故为切入点研究分析现阶段我国在海上溢油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缩减阶段溢油危机意识不足,海洋污染防治法律欠缺;预备阶段应急计划不足、监管体制不力;响应阶段指挥机构混乱,应急力量薄弱,信息发布不畅;恢复阶段缺乏救助机制和应急管理工作考核等。通过对国外经验的学习和借鉴,依托我国基本国情,本人认为完善海上溢油应急管理工作必须从以下方面着手:海上溢油应急管理缩减阶段要树立预防为主的危机意识,完善石油污染法律,为后续阶段的溢油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海上溢油应急管理预备阶段要加大监督,完善应急预案,减少海上溢油事故发生的频率;海上溢油应急响应阶段需完善指挥机制、建立多元化清污队伍,确定应急资金来源,保障信息发布通畅,整合各部门力量全力处置;海上溢油应急恢复阶段要建立受损失对象救助制度,帮助受损失对象进行溢油索赔工作,建立溢油应急工作考评制度,为日后的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