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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问题是一个长期的历史问题,它是伴随着城市化出现的,近年来达到比较严重的地步。以前由于城市化的推进速度缓慢,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市民与失地农民差别不大,体制制约导致的问题没有现在严重。现在由于城市化的速度加快,城乡二元差别加大,体制逐渐出现松动,失地农民市民化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失地农民市民化问题的爆发并不是单一性的,它是整个社会体制结构性失调与功能性失调共同作用的结果。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城乡二元对立的制度是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这种二元对立的制度造成了城乡的巨大鸿沟,失地农民的市民化遇到了极大的困难。 失地农民市民化问题对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人们的社会生活具有破坏作用。失地农民市民化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人数众多的这一群体产生的问题将不仅是他们自身生活的问题,还会对城市市民生活构成威胁,更重要的是破坏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这是最严重的后果。失地农民市民化问题具有集群性,它是与其他社会问题一起出现的,就业困难,农民收入低下等共同影响,越发加剧了失地农民市民化问题,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城市化过程应当是土地非农化、农民市民化的过程,农民与土地的分离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如今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土地,成为“失地农民”,一纸户籍证明为他们改变了身份,变为城市居民。他们在进入城市后,一方面丧失了土地这一基本的生产资料,生活困难,抵御风险的能力急剧下降,陷入了“失地又失业”的困境;另一方面由于体制、自身素质、管理等多方面的原因,使得他们缺乏有力的就业支持和完善的社会保障,难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特别在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人际交往、社会关系等方面,还存在着严重影响他们完成市民化过程的障碍,对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早重视、及时加以解决的话,必将埋下重大隐患。 本文以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洪庄村为例,在对生活在这一地区的失地农民市民化的现状进行实证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主要从社会学角度、运用社会学理论重新审视失地农民市民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