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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后美国为维护海外投资利益,维持其霸权主义地位,首先在欧洲实行“马歇尔计划”,建立了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接着欧洲国家纷纷效仿并相继建立了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虽然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使接受投资国家有所收益,但是由于西方国家实行霸权主义,建立不公平国际经济秩序,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根本得不到应有的保护,甚至还深受其害。如今,当今世界处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际:“逆全球化思潮”盛行,美国单边主义,英国脱欧,俄乌冲突等国际局势,导致国际经济秩序处于不稳定状态。因此,为了扭转这种局势,提高各国人民福祉,构建新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习近平站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全球各国人民互利共赢的立场上,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一带一路”的伟大倡议,正在得到全世界人民的高度赞许和认可。然而,现行的西方国家构建的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推行霸权主义,弱化国家主权原则、坚持本国利益至上、未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侵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国家主权、损害了东道国的国内经济发展。旧的国际投资制度规范在解决当前海外投资问题上缺乏有效性。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框架“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是世界上首次尝试,必然面临诸多困难:美欧国家的抵制、“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理论框架碎片化及相关规则缺失,无法规范海外投资风险,难以保护海外投资利益,不利于海外投资可持续发展,阻碍着全世界各国人民利益共赢的实现。因此,本研究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旨在完善“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框架,并提出具体的规则建议,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贡献。第一章简要梳理了“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基本内容。首先,以海外投资保证制度的历史渊源为论证起点,解读海外投资保险法的缘起和演进,为论证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构建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奠定历史基础。其次,对研究展开的现实背景:对“一带一路”倡议进行梳理,探讨“一带一路”倡议与“人类命运共同体”之间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为“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构建奠定基调;再次,厘清“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法律性质。第二章深入分析和总结了“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存在的理论问题和规则问题。具体如下:其一,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在理论层面存在的问题。第一,法经济学理论问题:我国海外投资保险资源配置不合理、交易成本高,经济效益不理想、妨碍公平竞争,海外投资政治风险和经济利益之间缺乏合理平衡点。第二,可持续发展理论问题: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在实现海外投资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理论和行动不足,影响了我国与东道国利益共赢目标的实现。第三,适应性管理理论问题: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缺乏适应性,无法实现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动态运行和管理,无法实现投资保险条款的多样化;其二,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在规则层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海外投资保险规范性文件等级不高,法律效力不高,规则内容模糊,缺乏可操作性,影响了“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在立法行为、规则效力、司法实践上适用的有效性。通过梳理总结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存在的理论和规则问题,才能更好地建立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框架,提出具体的规则建议。第三章认真探讨了“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特殊性。首先,本研究特殊性之一是将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构建置于“人类命运共同体”框架下进行研究,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互利共赢理念引导着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构建的理论框架和规则框架的价值走向;其次,梳理总结法经济学理论、可持续性理论、适应性理论纳入到“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中的意义和价值,为后续的理论框架建立奠定理性基础;再次,从法经济学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和适应性管理理论分析“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规则的特殊性,为后续规则框架构建指明方向。第四章介绍并总结了“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构建的经验借鉴。第一,采用比较研究方法,以美国、日本国内法层面梳理传统海外投资保险法律的理论框架和规则框架,更清晰准确地把握制度构建的理论脉络;第二,梳理总结国际法中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理论框架和规则框架,吸取经验教训,并进行有益借鉴。第五章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框架。任何法律制度构建必须建立于完整的理论框架。首先,建立“一带一路”倡议下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法经济学理论框架。从制度理论、交易费用理论、马歇尔冲突理论进行分析梳理总结。研究分析和审查相关理论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构建中的具体应用,并对法经济学理论中的有益部分进行借鉴;其次,建立“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理论框架。各国政府早就认识到通过正确的政策设置,它可以为可持续发展和减少社会和环境挑战做出重大贡献。可持续发展原则和理论融入海外投资保险法律构建中进行有益借鉴,实现海外投资利益共赢;再次,建立“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适应性法律框架。适应法律体系通过多样化的投资保险条款以吸收海外投资政治风险的冲击,采用多种海外投资方法或手段来解决海外投资风险损失问题。第六章简要构建了“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构建的规则框架。其一,“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构建必须遵循国际经济法三大基本原则: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赋予这三大原则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新内涵。此外,在互利共赢理念指导下,根据理论框架延伸出的合理利益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制度多样化原则,构建完整的制度型开放下的规则框架体系;其二,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规则框架建议。海外投资保险法律还应对海外投资保险合同:海外投资股权保险合同、海外投资债权保险合同、海外投资保险机构、海外投资保险经营规则、海外投资保险业监督管理等事项做出规定。综上,本研究解决了如下问题:其一,将“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构建置于“人类命运共同体”框架下进行研究,以“人类命运共同体”框架互利共赢理念为制度构建奠定核心理念,展现了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构建区别于传统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特殊性;其二,将法经济学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适应性管理理论纳入到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立法中去,梳理了基本理论和原则对于制度构建的重要性,形成“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构建的理论框架;其三,根据“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框架指引,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主要规则框架建议。由此,本研究全面、深入地研究了“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及规则框架,并提出了些许创新性理论及规则方面的建议,填补了我国相关研究的空白,为我国参与全球治理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制度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