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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损害国家、集体和公众的利益,阻碍国家经济的发展,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腐败所反映的不仅仅是公职人员个人道德的败坏,也表明社会肌体存在严重的问题。我们的党和政府一贯重视对腐败问题的预防和打击,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零容忍”的反腐态度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强烈的高压态势,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赢得了社会民众的喝彩,也获得世界的广泛赞誉。历史和现实表明:有效遏制腐败必须标本兼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廉政教育便是防治腐败工作的一种重要手段,或曰措施。廉政教育有许多不同的形式:思想政治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等。所谓防治腐败工作中的警示教育就是一种用真实而典型的腐败案例(或人)来示人,或者说现身说法,以使接受这种教育的公职人员受到惊醒,从而达到“不想腐”或“不敢腐”之效果的教育形式。同其他的廉政教育方式相比,反腐警示教育略有不同,它不是单纯的向接受反腐警示教育的国家公职人员传授价值观念,而是从受教者的心理出发,首先震撼其心灵再传递观念;反腐警示教育方式具有真实性、警示性、教育性和引导性等特点。而从表现方式上看,可以认为反腐警示教育是一种负面教育,但作为防治腐败的一种方式,它在弘扬法制权威、震慑腐败分子和引导受教育者树立正确权力观、得失观和法制观等方面起着不可忽略的作用。在我国,开展反腐警示教育已有多年,所取得的成效也不可否认,但从整体上看,还存在如下一些问题:一是一些人在反腐警示教育的观念认识上还存在误区,“反腐警示教育无用论”和“反腐警示教育万能论”;二是在反腐警示教育的教育方式上,明显存在手段单一、方式呆板、对象混乱、主次颠倒的现象;三是在反腐警示教育的内容选择上,不看对象,随意挑选,使其内容陈旧过时,或不具针对性,重警示轻教育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四是缺乏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和完整配套的跟进措施也极大地影响到反腐警示教育的作用。为了提高反腐警示教育的作用效果,应在如下几个方面作出做出努力:一是要端正反腐警示教育的认识观念,科学认识其功能作用;二是要创新教学方式,分清教育主次,警示与教育并举;三是要紧跟时代潮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四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完善配套跟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