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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运用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方法,对明以来湖北地区的渔业经济进行了详细的考察。
湖北省渔业经济向来发达,尤其是明朝以来,达到其鼎盛阶段,渔业成为湖北省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间接从事渔业生产者不可计数。然而,要了解渔业经济,只关注数据化的东西如渔产的多少是远远不够的,渔业史实质上是一个涵盖面非常广的课题,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对于社会人以及人与人在社会活动中所结成的社会关系的考察,即从事渔业生产者的生产、生活状态的考察,只有如此,才能对渔业经济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因此,作者站在社会学的角度,对于这些人口是如何进行渔业生产、经营、管理以及他们自身的生活状态、社会关系等进行了详细的讨论,从而揭示明以来楚省渔业经济繁荣的综合原因。
本文共分七章进行阐述:第一章主要介绍明以来湖北省渔民的官方与民间组织形式,官方形式由明朝业甲制→清朝水上保甲制→民国后期渔业生产合作社制;在民间,渔民与农人一样,绝大多数按照宗族形式聚居在一起,环湖而居,水域的不确定性使得他们的守业比农人更加艰难。第二章介绍渔业产权问题,渔产素来是湖北宗族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防止资源共享,族群会通过各种手段对渔产进行争夺;同时随着私有制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渔产的转移也成为不可逆转的形势,买卖现象日益频繁;另外由于水域资源的复杂性,渔产与属于同一水域的其它产权发生了分割现象,这就使得渔业产权的确定呈现出更加复杂化的状态。第三章介绍当时渔业经营形式中除自营外最为普遍的租佃制,无论是官有还是民有性质的湖区,至明开始出租给人承佃收取渔租的比例已经相当高,与农田一样,湖区缴租也分为分成租与定额租两种,其具体征收标准比农业更为复杂。因湖主身份的不同,承佃渔户的负担也有所差别。第四章介绍渔业贸易情况。渔业贸易往往经历“渔民→鱼客→鱼行→鱼贩→顾客”的中转过程。同时,明以来湖北渔业贸易繁荣,专门收购鱼类的鱼行数目、规格都有所增加,鱼类品种繁多且远销至各省市,有力地见证了该区渔业的发达。第五章介绍渔业的捕捞技术。至明代,渔民们已经能够因时、因地、因各种情况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捕捞方式与捕捞工具,充分显示了其聪明智慧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第六章介绍民国时期政府对于湖北省渔业的救济政策。民国时期由于人为原因如填湖造田、战争冲击等的影响,渔业经济开始衰退,针对这一现象,国家及省政府都给予了大力的政策扶植。第七章介绍渔民的日常生活状态。包括所接受的教育、信仰、性情,家庭内部的分工协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