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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陆续曝光的一些重大刑事冤案严重损害了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长此以往,人们会丧失对法律的信仰,也不利于实现社会正义与和谐。如何避免、减少冤案的发生是中外共同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刑事冤案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本文所研究的刑事冤案是狭义上的,即无罪被错判有罪的案件。这一界定是为了使研究范围更加集中。本文共分导言、正文、结论三个部分,其中正文五章,文章的后面还选编了1949年建国以来的50个刑事冤案作为附录。导言。导言主要围绕两个问题展开:一是选题的背景、动机、意义和研究现状等。刑事冤案是刑事司法活动不可避免的产物,本文以此为题,力图在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之上,积极开拓新的研究思路,分析刑事冤案的成因,进而探寻相应的预防对策,希望能对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和立法、司法实践活动有所裨益。二是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文献分析法、比较研究法、访谈法和调查法、个案分析法、多学科交叉运用法,等等。第一章概论。本章旨在界定本文所指刑事冤案的具体内涵,为下文的论述奠定基础。此外,还总结了我国刑事冤案的总体特点及其种种危害。第二章刑事冤案的成因。成因的分析是社会科学研究的重点,自然也是本文的中心所在。研究刑事冤案的最终目的还是在于减少和预防,这也必定要以成因分析为基础。刑事冤案的成因错综复杂,彼此之间相互交叉和影响,因此,本章将若干成因分成了四类,即证据方面的原因、人的因素、制度的因素以及刑事诉讼程序之外的原因。第三章刑事冤案的预防。针对刑事冤案的成因,本章提出了若干预防对策。从理念层面来看,无罪推定原则在冤案的预防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同时,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本章从侦查制度、审查起诉制度、审判制度、辩护制度、证据制度、司法鉴定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若干具体改革和完善的建议。第四章刑事冤案的发现和纠正。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我国不少冤案是通过偶然因素得以发现和纠正的。因此,本章对我国现行冤案发现和纠正机制进行了检讨,进而就拓宽冤案发现渠道、改革刑事再审程序等问题提出了一些设想。第五章刑事冤案的赔偿和责任追究。针对我国国家赔偿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应当扩大刑事赔偿的范围,提高赔偿标准,改革赔偿程序,以保障赔偿请求人的权利。刑事冤案被发现和纠正以后,必然涉及到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问题,冤案责任的追究必须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由适格的机构来进行,并遵循正当程序。结论。总结全文,进而得出三个结论:一是在理念的层面上,应采消极的实体真实发现主义;二是在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层面上,应当以防止无辜者被错误定罪为中心;三是在诉讼效益的层面上,应实现刑事司法资源的有效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