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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是人类最基本的心理过程,主要表现为对行为主体的认知以及对行为客体的认知。金融投资是高信息密度、高风险的活动,其中的认知过程体现为投资者对自身信息处理能力的认知,以及对金融风险程度与性质的认知。大量实证证据表明,投资者大都表现为对自身能力的过度自信,以及对金融风险的低估。本文突破“理性经济人”假设的认识无偏性,从有限理性投资者的认知偏差出发,以金融素养的过度自信为切入点,研究居民的自我认知偏差对金融投资的影响。同时,在风险偏好等传统的风险相关变量的基础上引入风险认知,以研究金融投资中行为主体对客体认知(即风险认知)的情况及其影响。在此基础上,分析金融素养过度自信造成风险认知偏差的可能性,并进一步探索风险认知在整个影响机制中可能存在的中介效应。实证研究中,采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2014年数据,运用Logit、Tobit、Heckman两阶段选择模型等分别研究了金融素养过度自信以及风险认知对金融市场参与概率、参与深度、以及投资收益的影响,并进行了风险认知中介效应的分析与测算。结果显示:金融素养过度自信显著提高了我国城镇居民金融市场参与概率;过度自信与金融市场参与深度正相关,但该影响的显著性主要来源于对高级金融素养的过度自信,初级金融素养过度自信的正向影响不显著;金融素养过度自信对金融投资收益率水平的影响方向受到客观金融素养的影响,对低客观金融素养者该影响为负,对于高客观金融素养者则相反。其次,金融素养过度自信会显著降低风险认知,形成风险低估偏差。风险认知在金融素养过度自信对是否参与投资以及参与深度的影响机制中起到中介作用。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一方面,引导居民进行合理的自我认知:用客观知识素养的提升来增强自我认知能力、借助消费者金融素养问卷调查等帮助居民进行合理的自我定位;另一方面,引导居民形成合理的风险认知,加强金融教育的普及,提高居民对风险识别、判断与分析的能力。最后,在政策的制定与金融投资的指导过程中也应充分考虑投资者微观主体的异质性、可能存在的心理弱点与认知误区,真正实现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