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衍生金融产品,最早起源于十九世纪的美国,由于它具有债权、股权、期权等多种属性,在融资方面有其独特的优势。经历了一百多年的发展,在当今的国际市场已经发展成为了上独具魅力的融资和投资工具。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由于网络泡沫经济的破灭使得全球的股市出现了动荡,融资机构和投资者纷纷寻找另外的市场,这更加给可转债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在最近的20年里,可转债市场出现了空前的繁荣,主要表现在产品的不断创新、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的不断扩张。其中美国的可转债发行量最大,占到国际可转债融资总量的一半以上,其次是欧洲和日本。除日本外的其他亚洲国家的可转债发行量也十分可观,如中国和韩国等。而我国的可转债市场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但在开始的几年里,我国的可转债市场一直未能有所发展,直到2001年《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以及一些相关文件相继出台之后我国的可转债市场才开始有所发展,在经历了零二年到零四年的热潮之后,在零六年有开始出现新的突破,目前我国的可转债市场依然活跃,在未来还会为我国的企业创造更多的融资机遇。可转债的债性和股性性质决定了它具有股权和债权所不能替代的独特优势。可转债融资能够灵活的影响企业的资本结构。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无论是股权融资还是债券融资,都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效益。如果发行债券,会产生税盾效应从而增加企业的价值,但不得不考虑财务困境成本给企业带来的负面效应;发行股票可以使企业获得低成本的资金,这些资金可供企业长期利用而不用考虑还款的压力,但是却不能享受到因税盾效应给企业带来的福利并有可能对现有股权造成过分稀释影响现有股东的权益。而企业选择发行兼有债权和股权两种性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则可以灵活的调节企业的债权和股权之间的比例,享受到由债权和股权给企业带来的双重好处。一个企业利用发行可转债进行融资。转股之前,可转债担当负债的角色,提高了债权的比率改良了企业的资本结构,这有利于公司业绩的提高。当公司经营向好时,股票市价会随之上升,投资者会因为可以带来收益而纷纷选择转股,这是企业的负债率下降,从而避免了企业长期支付高额的利息费用。可转债成为企业内部资本结构的调节器,它可以灵活动态的优化资本结构,给企业带来尽可能大的价值。企业利用可转债融资还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并且也使得旧股东的利益免于在短时间内过分的稀释。投资者在购买可转债时,还购买了普通债券所没有的在未来转股的权利,这必将已低于普通债权的利息收益为代价,对于发行企业来说就很大程度上节约了融资成本。另外如果企业选择当时增发新股,虽然达到了融资的目的,但是也直接致使了股本规模在短时间内扩张,对现有的股本有很大的稀释作用,对于现有股东来说,他们手中股票占总股权的份额较发行新股之前减少了,不利于他们对公司权利的行驶。加之发行新股后,在外流通的股票数量增加,每股收益被稀释了,这会给投资者造成因公司业绩下降而迫使每股收益下降的假象,至此二级市场上股票的价格大幅下降,公司利用股权筹得的资金严重缩水,这对公司来说是一项巨大损失。利用可转债融资则可以避免这一现象。在可转债转股前,公司的股权结构没有改变,不会对股本造成稀释,这保护了原有股东的利益,并且也避免了因发行新股而造成的股票价格下降的潜在风险。从理论上来讲,发行可转债对一个企业来说有很大的优势,但是实际情况如何,国内外的专家学者进行了一系列的实证研究。比如Hansen和Crutchley(1990)将1952—1975年发行普通股票、普通公司债券和可转债的364家公司作为研究样本,考察企业在不同的融资方式下四年的长期经营业绩最后发现三种融资方式下公司业绩都呈现出不同程度的下滑。公司业绩下滑从高到低分别是股权融资的公司,发行可转债的公司和发行债券的公司。并且数据还显示融资数量与收益下降幅度成正相关;Lewis, Seward(2003)对1979—1990年美国发行可转债的566家企业进行数据搜集、分析,并考核了表现公司绩效的主营业务收益率、主营业务销售收入、边际利润以及与总资产相关的资本性支出和研发支出等。结果显示发行可转债后,公司业绩不但没有改善反而下滑。基于理论和实际情况的不相符,本文对可转债影响公司业绩的情况也做了实证研究。选取2003、2004和2010年三年中我国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的33家企业为样本,研究他们在发行可转债之后,企业股票价格的波动率情况,以此来判断发行可转债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经过数据搜集、整理和分析后,得出结论:在一定程度上,我国的企业发行可转债对公司业绩有正向的影响,但结果不是太明显。这说明我国的可转债融资为我国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好处,但要想进一步完善可转债对我国企业影响,应该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微观方面:(1)募集资金的投向前景要适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努力提升企业的综合素质,(3)选择适当的发行时机,(4)可转债条款的设定要适当;宏观方面(1)不断完善我国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法律法规,(2)构建完整的可转债交易体系,(3)建立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约束机制,(4)培养投资者成熟的投资理念和防范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