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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老龄化趋势日益加重,核心家庭比例逐渐提高,随之出现了一种新的社会现象,被称之为空巢化,即父母在将孩子养育成人后,子女主动或迫于某方面的压力离开了父母。这种现象在农村表现的尤为突出,甚至有的村落已经成了空巢村。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涌入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他们谋求机遇,渴望在城市立足,常年在外无法回家。一部分子女出于诸如结婚等其他原因,主动离开了父母。传统家庭观念的弱化,家庭小型化、核心化使得子女孝悌观念淡化,有的子女长时间不回家探望父母,也很少给与固定的经济支持,给留在家中的老人带来了生活、情感乃至身体上的伤害。这部分老人孤单、寂寞、渴望亲情的同时还受到生活拮据的困扰。对于空巢老人的研究,特别是农村地区空巢老人的研究还不多见,而其中又多是从基础法学、人口学、心理学等学科角度进行描述的。在现有的诸多文献中,从社会保障角度进行研究的还很少。本文以社会保障相关理论为基础,以新农合、新农保为支撑,综合人口、心理、法学等相关学科,对山西省忻州市岢岚县空巢老人这一特殊群体进行实地考察,并综合运用文献法与比较法、访谈法以及实证分析法等方法,对该地区空巢老人的人口特征、生活健康状况等基本生活状况及满足程度做了较为细致深入的分析。研究发现,作为贫困地区的岢岚县农村空巢老人收支严重背离、基本生活需要难以满足、健康状况不容乐观、村落基础建设滞后。特别是空巢老人对于健康和疾病医治的迫切需要与新农合、大病救助制度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研究还发现即使在群体内部也存在收入的分化,这种分化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研究认为,应加快城镇、城乡间的养老、医疗政策并轨,逐步提高国家对于农村贫困地区的保障比例,并在大病医疗救助方面尽快出台相应措施,为空巢老人、低保老人、五保户购买一份大病医疗保险,同时化简相应医疗报销手续,提高医疗报销比例,扩宽医疗报销范围。希望通过一系列更加合理的政策措施,全面保障农村贫困地区空巢老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并尽可能提高他们的福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