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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现代学校制度的研究已经渐渐成为教育理论界的一个热点问题,不同研究者从不同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本文将从公民社会视角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之所以引入公民社会的理论其主要原因在于公民社会理论所强调的公民个体的自由发展与现代学校制度所提倡的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之间是一种“意义共契”的关系,也就是说公民社会所孕生出的文化精神也正是现代学校制度的内在品质与追求之一;而作为公民社会主要组成部分的公民社会组织本身就是公众参与学校发展的重要实体性资源,它们为学校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学校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组织平台。本研究首先用文献法综述了国内外有关公民社会和现代学校制度的研究。接下来从政府和市场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中的作用和局限性入手,从理论上论述了公民社会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中一个不可忽视的解释性资源。本文认为政府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中的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拨款和对弱势群体的扶持等方式实现,公民社会理论认为这种作用的发挥其理论依据在于政府代表国家行使的国家教育权来源于国民通过契约方式的让渡。但是政府也有着种种局限,正是这些局限使教育市场化运动蓬勃兴起,在新公共管理和新自由主义思想的基础上,市场通过特许学校、学券制、民营教育公司、教育行动区计划等方式发挥着作用,但同样它也有着自身的局限。有鉴于此,公民社会的引入可以一定程度上弥补二者的不足,但更重要的是通过公民社会与政府和市场的互动而形成一种新的社会合力,而这种合力也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得以实现的较为重要的外在社会条件之一。因此本文在理论论述的基础上认为公民社会组织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重要的实体性资源,并以案例的形式分析了大连市教育学会、大连市马栏街道川甸社区教育委员会、大连市沙河口区东北路小学家长委员会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中的作用以及在构建现代学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本研究最后认为公民社会视角下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构建策略包括:促进公民社会组织的发展,建立政府——公民社会组织——学校和谐发展模式;构建学校的社会参与制度,建立学校——社区——家长合作和参与式的新型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区、家长委员会对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参与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