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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水平得到了快速发展,并且受西方思想的影响,给人们的价值观、婚姻观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在这种背景之下,社会的一些不和谐因素便逐渐的显现出来,而重婚问题越来越严重就是这种不和谐的因素之一。重婚通过破坏作为社会最小单元的家庭的利益,从而破坏整个社会的风气,进而影响到我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我国刑法258条规定了重婚罪的概念,但该条文太过简单,对于重婚罪的定罪量刑等方面的问题规定模糊不清,相关司法解释对此也是模棱两可,导致司法实践中重婚罪认定难、定罪难一系列问题。因此,对于重婚罪的认定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非凡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拟从重婚罪的概念、认定以及与重婚罪认定有关的其他问题进行探讨。其结构大致如下:第一章为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重婚问题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等。第二章从重婚罪的概念、构成要件、犯罪类型、重婚罪与非罪的区别入手,介绍了重婚罪认定的前提条件。第三章则以事实婚姻为论证角度,重点阐述事实婚姻在重婚罪认定中的问题,在明确事实婚姻基本概念的基础上,进而分析民刑法关于事实婚姻的不同规定,为下文重婚罪认定难问题的原因分析提供了依据。第四章笔者从四个方面分析了我国重婚罪认定难问题表现形式及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法律对事实婚姻规定不一导致争议,对“以夫妻名义同居”规定笼统导致司法实践操作困难,重婚案件诉讼启动方式模糊,罪状规定过于简单。第五章通过考察对比我国港澳台及域外一些国家关于重婚罪的法律规定。以使我国在立法过程中起到参考借鉴作用。第六章针对前文所述重婚罪认定难问题及原因,笔者认为完善重婚罪的相关立法是解决重婚罪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问题的有效对策和根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