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开展纳税服务工作,为纳税人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税收环境,维护其合法权益,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措施,是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现代税收征管新格局的基础环节,是树立良好税务形象的有效途径,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税务机关作风建设的需要。
1994年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以后,历届局领导班子都十分重视在抓好征收管理的基础上,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并逐步规范了一系列为纳税人服务的措施,从税务咨询的提供、办税大厅的建设到地税队伍作风建设,建立起一个较为完善的纳税服务体系,从而大力保障了组织收入的稳定快速增长,从成立初期的年收入50多亿元,到2005年近400亿元税收收入,10年的时间,在管户企业由12万户增长到目前的50万户,增长4倍多,而税务人员增长不到55﹪(一线征管人员人均管户250多户)的情况下,税收收入增长近8倍,深圳地税强化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的功效可见一斑。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在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此,强化为纳税人服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是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责。将服务融入整个税收征管中,为纳税人提供“经济、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造一个新型、和谐的征纳双方互动关系,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要求,是当今社会和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
该论文首先阐述了深圳地税纳税服务体系的理论支持、形成背景和现状,并运用公共管理学理论,在对深圳地税与中外纳税服务体系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深圳地税纳税服务的特点及存在问题,提出了深圳地税纳税服务体系完善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