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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担当制度是民事诉讼法学领域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它不仅对完善当事人制度及维护当事人权利颇有积极意义,而且还具有扩大司法解决纠纷之功能,有利于实现诉讼经济之目的。尤其是对现代型纠纷的解决而言,民事诉讼担当制度更是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就我国目前状况来看,民事诉讼担当制度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除了个别学者在探讨其它一些问题时偶有涉及外,尚无专门的理论研究。有鉴于此,本文试图对民事诉讼担当制度作一系统的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民事诉讼担当制度的基本构想,以满足理论和实践的双重需要。全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廓清了民事诉讼担当的概念及其分类,并对其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予以合理的定位。
第二章以当事人适格理论的发展为线索,介绍了民事诉讼担当制度的由来,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民事诉讼担当中当事人适格的基础是什么。
第三章主要考察域外对民事诉讼担当制度的基本态度,从而为后文完善我国的相关制度提供参考与借鉴。
第四章首先介绍了我国民事诉讼担当制度的现状,然后对其利弊进行评介,最后对造成现状的原因予以了剖析。
第五章提出了完善我国民事诉讼担当制度的初步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