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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兰西的政党理论可以说是葛兰西整个思想体系的核心,而学界对葛兰西政党理论的研究带有零散性、片段性,没有勾勒出一个完整的葛兰西政党理论体系,本文的主旨便是从总体上把握葛兰西的政党理论。葛兰西的政党理论是他通过投身革命实践活动、通过批判地继承马基雅维利、克罗齐、索列尔、列宁等人的思想而创立的。葛兰西对马克思主义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进行了深入思考和重新解释,区分了经济基础中有机的(相对稳定的)运动和“行情的”(偶然的)运动,以此纠正“经济主义”和“意识形态主义”各执一端的弊病,并通过各种社会力量、政治力量和军事力量的对比,提出了“历史整体”的概念。他在辩证地理解社会结构的基础上,建构了独特的政党理论。他认为,政党的性质是阶级性、总体性;政党的基本构成要素是普遍的要素(被领导者)、具有凝聚力的要素(领导者)和中间要素(党的有机知识分子,他们是使前两个要素在物质上、道德上和知识上保持联系的纽带)。政党的职能是政治职能、警察职能和文化职能;党的精神是国家精神的根本要素。在党的建设上,葛兰西重视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重视党的知识分子的重要作用,重视党的文化职能的发展,重视同党内官僚主义作斗争。深入理解和研究葛兰西的政党理论,对于当前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即党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