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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深入人心,各级政府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高度重视。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公务员的绩效考核的重要性可见一斑。为此,迫切需要开展公务员绩效考核活动,从而完善我国的公务员绩效考核法治化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行政。但是,目前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法治化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指标体系,同时在科学化、法治化、系统化层面又不够全面。公务员绩效考核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目前,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法治化的办法都已经或正在被制定,但是这些办法、措施要达到公务员绩效考核法治化的水平还为时尚早。表现为考核办法单一、指标不科学、考核综合体系尚未建立。借鉴世界各国具体的做法和已经取得的成果,再对照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法治化的现状,要实现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的规范化、合理化发展就必须完善相关公务员绩效考核法律法规进而形成完善的公务员绩效考核法律制度,更好的实现政府切实履行职能、实现依法行政。文章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部分主要讲述公务员绩效考核法治化的意义。上世纪70~8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实行行政改革运动,在此次改革中公务员公务员绩效考核是改革的重点,得到了政府和民众的重点关注。而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引入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该制度在我国的起步较晚,各方面都不太成熟。我国历史上没有公务员绩效考核这一传统,又由于历史原因、人为因素、法治尚未完善都对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提出了挑战。在公务员绩效考核法治化中,首先要弄清楚绩效的定义,才能更进一步的采取考核措施,总体来看我国的公务员绩效的定义具有多样化,包含人们生产和行为导致的各种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更加倾向于行为结果。考核的意思比较通俗易懂,他表达的是估量、评价和考察的意思。绩效考核其实可以简单的看作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对公务员在工作中综合表现进行的客观评价。文章介绍了西方发达国家美国、英国、日本主要绩效考核法律制度,其中着重阐述了美国公务员绩效考核法律制度和英国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之后要重点分析了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法治化建设的意义:有助于统一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方式、有助于确定绩效考核权、有助于绩效考核活动开展和落实结果。完善的公务员管理系统需要一个高度法治化的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政府部门具有自己本身的公共属性,因此,公务员绩效考核不同于企业的绩效考核原则。第二部分主要讲述我国当前公务员绩效考核法治化建设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实行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从中央到地方都开始实行公务员绩效考核法治化制度,并颁布一些法规、政策等,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对改进公务员工作,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国推行绩效考核时间并不长,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很多地方公务员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开始凸显。第三部分讲述推进公务员绩效考核法治化建设的具体对策。从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法治化的内容、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法治化的方式、科学设置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法治化的救济制度四个层面展开,相信我国的公务员绩效考核法治化将会越走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