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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融业综合经营模式的推进,将金融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以组建金融控股公司,受到诸多大型国企推崇和青睐,但不乏众多公司以失败告终。基于此,本文提出“金融控股公司组建上市的动因是什么”、“组建上市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以及“组建上市可能存在什么风险”三个问题,并以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资本”)作为典型代表进行研究。本文以案例研究法为主,辅以文献研究法、小样本分析法和事件研究法。首先结合行业监管政策和资本市场运作情况等,揭示组建金融控股上市公司的动因;然后通过分析导致监管部门严格管控态度的“内因”和“外因”,归纳组建金融控股上市公司风险产生的原因;最后结合中油资本组建上市中证监会、深交所关注的问题和组建上市后的财务风险,归纳金融控股公司组建上市的风险。研究结果表明,中油资本组建上市主要是为了发挥金融板块上市融资反哺实体产业的产融结合效应和金融控股形式的融融协同效应;此外,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治理结构、提升经营活力等是作为国企的特殊动因。通过借壳ST公司组建金融控股上市公司,既要考虑借壳上市的普遍风险,又要考虑上述原因对普遍风险加剧的影响,其中,不能按时获得主管部门的审批、金融行业政策不稳定是两大重要风险。组建上市完成后,由于业务整合尚未完善,协同效应效果不明显,短期内存在财务杠杆过高、偿债能力不足、盈利能力偏低等财务风险,而且由于内部交易和关联交易、董监高兼职复杂、信任危机等存在财务风险传递与传染机制。根据上述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建议:第一,拟组建金融控股上市公司的集团,可通过巧妙的方案设计规避借壳上市的风险。第二,已组建上市的金融控股公司应设立独立且专业的风险控制部门,从业务、资金、人事、信息等角度全方位部署“防火墙”机制,从预算控制、专项审核控制、授权批准制度角度加强内部会计控制。第三,监管部门应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机制,确定一家监管部门为主要监管部门,并针对不同类型金融控股公司制定相应风险监管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