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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论文集中研究了马克思伦理观的实质与本性。马克思以其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思维,终结了传统哲学的本体论思维,完成了哲学领域的革命性变革。随着哲学理论思维的变革,马克思在伦理观上也实现了革命性变革,传统的本体论思维以先在的固定不变的本体解释人性与伦理,赋予了人性与伦理固定不变的属性,伦理规范是依据不变的人性制定的,其功用只在于约束和限制人的思想和行为,使人屈从于规范。这种以规范为本位的伦理把伦理理论结构的三个部分:元伦理、规范伦理和美德伦理缩略成了以约束和限制为本性的片面的规范伦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思维则认为人没有固定不变的本质,人的本质是在历史性的实践创造中生成的,并随着人的实践创造而丰富发展。因此,他总是以融通过去、现在与未来的历史性思维对伦理规范进行批判性分析,力主以人的自我创造推动伦理规范的更新,以伦理规范的更新引导人的自我创造。马克思以对人性与伦理的“历史性”理解,确立了以创造为本性的伦理观。马克思的以创造为本性的伦理观一方面间接映现于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中,另一方面直接呈现于他的人学理论和社会发展理论中。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非伦理、非人道的异化社会,其具体表现有三个方面,一是社会制度方面的生产资料私有制、作为协调手段的市场和价格机制、以及作为经营者主要动机的对最高利润和利益的追求,造成了制度的非人道性,即这种制度造成了人的孤立、冷漠、惟利是图的属性;二是生产方式方面的机械化大生产及固定强制的分工,导致了生产的异化性,即这种生产方式把人异化成了畸形、堕落的存在物;三是人际关系方面的普遍的物化和商品化,导致了人际关系的非伦理性,即隔膜、对立、片面、狭隘的属性。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与揭露中映现出了马克思对于伦理社会的憧憬,在马克思看来,真正合乎伦理、人道的社会,必须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