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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金融机构可以调节、反映、监督经济发展,并优化资金配置。在现代经济中,银行业作为金融机构的主体,处于中心位置。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世界各国银行业的发展日新月异,竞争也日趋激烈,经营风险也随之而来,尤其是银行业危机事件的出现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自我国加入WTO以来,市场开放程度日益提高,金融市场的竞争也更加激烈,伴随而来的经营风险也越来越大。在银行业中,商业银行是“主角”,是一国金融体制改革中无可替代的部分。而政府监管对于银行业的健康稳健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我国银行业不断发展和改革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对于银行业监管并不尽如人意,凸显出监管的缺失和错位。通过借鉴和运用国外先进的监管理念,可以帮助我国商业银行建立起现代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目前,我国的政府监管正处于由合规性监管向风险性监管过渡的阶段,只有将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对商业银行监管体系逐步改善直至最优化,这样才可以使商业银行在市场经济中具备强大的抗风险能力,在面对困难时可以有能力来克服,遇到机遇时又可以及时把握,确保我国商业银行得以稳健地运行和发展。本文以国内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及政府监管的相关理论为基础,通过分析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的政府监管现状,找出我国政府对商业银行风险监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其产生问题的原因,并结合内蒙古包商银行的实际对监管体系提出可行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