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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在学术界掀起了一股研究明代流民运动的高潮。关于明代流民的原因众说纷纭。如土地兼并说,赋役繁重说,人口政策说,救荒政策说,生态环境恶化说,灾荒说等。但是以前学者在研究明代流民产生的原因时,存在一个共同问题,那就是他们对流民产生的原因在时间和空间上没有加以区分。有的虽然注意到了空间上的不同,但是在时间上没有加以区分;有的注意到了时间上的不同,但是在空间上区分还不够。其实不同时间,不同空间,明代流民产生的原因是有差异的。所以本文在时间上选择了明前期,在空间上以北方五省为范围。在此时空范围内,本文从明代的灾荒、赋役等方面来重新审视明代流民产生的原因,并对明代的土地兼并加以剖析。本文分五个部分,由前言、正文三章和结论组成。前言:主要对本文研究的对象、内容,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研究的方法以及学术界关于这一问题研究的现状进行说明。第一章:从明代北方地区灾害的频繁发生,政府救荒体制的废弛出发,分析灾荒与流民的关系。揭示出严重的灾荒是明前期北方地区流民产生的主要原因。第二章:分析赋役与流民产生的关系。明前期北方地区沉重的赋税、繁杂的徭役以及养马等使本来生活就极其艰难的人民无法生活下去,在这一沉重负担的迫使下人民大量流亡,因此沉重的赋役也是造成明代前期北方地区流民的主要原因。第三章:从明前期北方地区民逃后田地大量抛荒、被兼并土地之来源、被兼并土地之经营方式,以及我国古代家产继承制度――析产制等方面分析,证明明代前期北方地区的土地兼并不可能造成大规模的流民运动。结论:通过对明前期北方地区流民运动成因进行的再分析和再认识,得出灾荒和赋役是流民产生的主要原因,而非土地兼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