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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商品的生产经营者参与市场竞争的手段。在当今这个激烈的竞争环境背景下,广告的作用日益凸显,在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它既是润滑剂,又起着引擎的作用,广告的形式也日益丰富,广告已成为宣传企业产品或服务的重要竞争手段之一。广告活动是一种商业活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行为。广告活动同其他商业活动一样,也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商业道德,坚持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广告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竞争,优胜劣汰是竞争的法则,而竞争是广告活动主体生存、发展的必由之路,为了在激烈的环境中存活并获得的最大的利润就必须进行竞争。广告宣传是竞争的一种方式,然而为了抢占更多市场份额,越来越多的广告活动主体通过虚假广告的形式牟取暴利,这不仅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败坏了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崇尚和追求的公序良俗,还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社会经济秩序遭到破坏。广告通过向社会大众传播信息,潜移默化中对人们的生活和社会产生影响,虚假广告的产生会对消费受众乃至整个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性。其不仅背离了社会公德,也背离了职业道德,甚至触犯法律,若放任不管必将贻害民众,阻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基于此,本文通过利用文献调查分析法、比较分析法以及归纳分析法等对我国虚假广告的法律规制问题进行研究,从虚假广告的概念、特征、表现形式以及成因等问题入手,结合我国虚假广告的现状,总结出我国治理虚假广告问题显现的不足,最后提出完善我国虚假广告法律规制的一些建议。希望尽快完善虚假广告法律规制体系,保障社会经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随着市场的发展,广告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将会日益重要,所以有必要对虚假广告进行规制。我们应当完善对虚假广告的法律规制,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广告的监督管理提供法律依据。通过立法全方面规范广告活动,真正发挥广告在经济中的积极作用。严厉打击杜绝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告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