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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已经成为家喻户晓、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事,国家考试更是影响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人才因素,可以说因国家考试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已经成为整个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之而来的是考试作弊等违法行为也日趋严重,严重的破坏了考试公平的理念。通过法律手段打击作弊违法现象已经是当务之急了。由于国家考试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定性比较模糊,法律责任的理论研究还很薄弱。在处理国家考试违法行为时,往往因为缺乏足够的理论基础而感觉底气不足。因此明确国家考试性质、国家考试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和考试违法行为将承担的法律后果等,使国家考试有法可依,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完善国家考试法律制度是当务之急。本文试图从理论上对国家考试及违法行为进行研究和论证,并在此基础上,为我国国家考试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提出立法建议。基于以上考虑,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予以探讨;第一部分对国家考试的概念性研究。通过分类研究,分别阐明了考试和国家考试的定义,总结出国家考试的基本特征:国家意志性、权威性、大规模性和社会公共性。然后列举了国家考试的常见形态,如国家教育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国家资格考试等,并对这些国家考试的法律属性做了归纳和总结。第二部分是对国家考试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现状分析。从国家考试违法行为的概念入手,区分国家考试违法行为的广义和狭义之分,明确本文的研究对象是狭义上的国家考试违法行为,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合法设置后的国家考试,在具体组织与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然后,按照国家考试中的主体和不同的阶段,从两个方面对考试违法行为进行了分类,还分析了目前考试违法行为向高科技、群体化等方向发展的新形势,深入揭示了国家考试违法行为的严峻现状,因此得出国家考试中违法行为对考试本身、对考生、对社会和国家都将产生严重的危害的结论。本着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借鉴先进思想的意图,通过对我国古代对考试舞弊等违法行为的惩罚和部分国家及我国香港地区的考试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考察,归纳认为:对于国家考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刑事处罚是由来已久,而通过构建多种行政责任形式,对考试作弊进行严厉处罚,是古今中外严格防范考试作弊有效方法。然后在考察我国考试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制度的现状基础上,指出了现行制度存在的诸如:立法层次低,散见于各种法律、操作困难和责任形式不够科学等问题。第三部分是有关完善我国国家考试中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制度的思考和建议。首先根据我国法律制度的要求,对考试法律责任进行了分类,并对国家考试违法责任作出定义。然后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方面梳理了现行法律体系中有关国家考试违法行为的内容,主要介绍了现行法律关于考试违法的行政立法和刑法中有关考试犯罪的适用问题。提出了统一考试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形式和完善刑法关于犯罪的适用领域的建议。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国家考试中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立法建议:建立以统一考试法为主,多层次立法,建立完整的考试违法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