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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是中国西北地区重要生态屏障,生态环境脆弱,同时也蕴含着我国重要的森林、草原以及矿产等重要资源。改革开放以来,为支援全国以及全区的经济建设,宁夏加大资源开发力度,实现了良好的经济增长,但随之而来的环境问题也逐渐出现并日益严重,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发展。针对这一严峻形势,宁夏开始实施生态补偿,在此基础上大胆创新,建立了多样化的生态补偿制度,先后在区内建设了森林生态补偿、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及草原生态补偿项目,并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宁夏生态补偿将环境破坏所产生的外部性进行内部化,将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完美结合,它激励人们更加积极地从事生态资源保护的活动,利用相关的经济利益来推动生态补偿的实施与进行,它不仅促进区域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减小贫富差距,而且对整个西部地区的发展都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然而宁夏在实施生态补偿的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财税机制不完善和融资渠道狭窄使得生态补偿失去可靠的资金基础;滞后的法制建设无法为其提供可靠保障;而体制的缺陷,使得生态补偿的群众基础薄弱,政府缺乏实施的积极性等。本研究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基础上,对宁夏生态补偿实践的现状进行分析,梳理了宁夏实施生态补偿的经验,通过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实施生态补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了健全当地生态补偿的相关建议。本研究总共分为四章,第一章阐述了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即生态补偿财政理论和生态补偿环境理论;第二章梳理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生态补偿项目的经验,重点对森林生态补偿进行了效果分析;第三章分别从经济问题与社会问题角度出发,深入分析了宁夏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第四章运用生态补偿理论,针对第三章分析的问题,提出健全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补偿的建议。宁夏生态补偿作为民族地区率先实施的具有代表性的环境工程,在环境改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补偿研究不仅为我国民族地区的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重要思路,而且对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也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同时,本研究也丰富了生态经济学和民族经济学的内容,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