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雇主责任是指在雇佣关系中,雇主对其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给第三人造成侵权损害而应承担的侵权民事责任。雇主责任作为一种特殊侵权责任,在两大法系各国的法律中均有明确规定。我国由于国情的特殊性,雇佣关系长期未得到承认,故《民法通则》对于雇主责任也未作明文规定。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成熟,个私经济发展迅猛,雇佣劳动已司空见惯,雇员在执行职务时致第三人损害而发生的纠纷也层出不穷。面对客观形势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26日公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了雇主责任。从该规定实施以来的情况看,在一定程度上是满足现实需要,是符合现代立法趋势的。但由于该规定过于简单,可操作性不强,难以适用于实际生活中的许多案件类型,因此有必要对雇主责任进行深入探讨并确立独立的雇主责任法律制度。文章第一部分是雇主责任的内涵。在该部分中,笔者对于雇主责任的范畴进行了确定,提出了确立“雇主责任”这一概念的合理性,明确了雇主责任的内涵是指在雇佣关系中,雇主对其雇员在执行雇佣活动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害所承担的特殊侵权民事责任,并将雇主责任与相关概念进行了比较分析。在对雇主责任的传统理论依据进行分析并反思的基础上,对于其理论依据进行了重构。文章第二部分是雇主责任的构成要件。笔者认为雇主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如下方面:一是需有雇佣关系之存在,在该部分中笔者比较分析了雇佣关系与帮工关系、承揽关系、家政服务合同中的劳务关系的区别;二是雇员从事的是执行雇主委托事务的职务行为,该部分中笔者结合具体案例对于认定职务行为的标准进行了详细分析;三是雇员的侵权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害,该部分内容主要包括两层意思,即雇员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和第三人有受损害的事实。文章第三部分是雇主责任的归责原则。笔者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国外三种归责原则进行了考察,即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过错推定与衡平责任相结合原则。在对国内目前两种主要的归责原则主张即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为主,兼采公平责任原则进行评析的基础上,得出了我国雇主责任的归责原则应为无过错责任的结论。文章第四部分是雇主责任的承担。笔者首先对于承担雇主责任中的义务主体进行了明确,并对几种特殊情形下的雇主责任承担进行了分析。接下来对于雇主责任中的求偿权进行了论述,即雇主对雇员的求偿权和雇员对雇主的求偿,并对作为雇主求偿权拓展的雇主责任险进行了论述。文章第五部分是完善雇主责任的立法建议。笔者首先对于我国雇主责任的立法现状进行了缺陷分析,接着提出了设立雇主责任一般性规定的立法建议,指出应在借鉴各国立法及司法实践,注重平衡雇主、雇员和受害人三方的利益的基础上建立雇主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