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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为适应国际社会所建立的国际渔业新秩序,遵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本原则,实现我国传统渔业管理制度相应的转变,我国与韩国签署了中韩双边协定,即《中韩渔业协定》,《协定》先就渔业问题做出了临时性安排,尽管我国政府在渔业方面采取多项措施,围绕中韩渔业纠纷而引发的暴力冲突开始“不定期性”的见诸于媒体。本文第二章从《中韩渔业协定》的签署背景、内容入手,分析《协定》的执行情况,重点就专属经济区管理水域中韩两国相互入渔情况进行了分析。对自2001年到2018年中韩渔业纠纷事件现状进行总结,即从刚开始未实施《协定》前几乎为零的状态,到纠纷事件一步一步慢慢凸显,再到2011年的12.12事件被舆论引导彻底爆发出来,一直到现在纠纷事件都未曾停歇。第三章由于纠纷不断,使我国的渔业生产遭受打击,中韩两国人民情绪对立,连带中韩关系也受此影响。具体分析渔业纠纷从本国经济到对本国政治的影响。第四章剖析可渔业纠纷产生负面影响的原因。《协定》最开始只是作为一个临时性政策,目的是为了维护中韩共同的渔业资源,并不是海域的划界。但是在其实施以后,韩国是根据海域划界去管理专属经济区的海域,这种做法跟韩国的海洋战略有关,但从根本上分析还是由于中韩政治关系的不稳定性造成的,从渔业纠纷的走势上一定程度能看出中韩亲疏的走势。韩国海洋战略的依附性和自身对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选择性都使得渔业纠纷变得不单单是一个小的问题那么简单,它的依附性使得需要以美国的利益为优先,他自身对《公约》的选择性使得它又不承认对自身不利的规定,所以渔业纠纷问题更像是中韩关系结构性不和谐的表征。两国关系影响纠纷,纠纷被政治舆论指挥又会影响两国关系,是一个相互被影响的过程。第五章主要是针对纠纷产生的负面影响给予了一些政策性建议。渔业纠纷事件的发生有多方面的原因,对应其原因给出相应的政策性建议。《公约》实施之后,专属经济区制度已被国际社会认可,因此我们只能在遵守《公约》的基础之上,找寻能够解决纠纷的途径。在借鉴他国的渔业发展经验的同时,面对渔业发展如此严峻形势我们也要尽快调整自身渔业产业结构,促进渔业转型。最后通过分析得出结论:一、要想解决渔业纠纷问题,必须从源头也就是事件发生的主体进行调节;二、纠纷事件能得到解决的最重要措施是要保证中韩两国关系长久稳定发展:三、当下解决渔业纠纷最切实可行的路径是加快我国自身渔业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