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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一兵教授说,“马克思并不是天生的马克思主义者。他与我们一样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有着自己火热的青春,有着常人都经历过的成长过程。他的思想也是如此。(1)”对此,他反对将早期马克思与晚期马克思分隔并对立起来。马克思对于人的理解有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本文也试图努力地去展现这一过程。在《论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之间的差别》中,现实的人是精神领域遭受神性压抑的人,应然的人是恢复自我意识的人;在《论犹太人问题》中,现实的人过着二重化生活的人,是分裂的人,应然的人是类存在物;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现实的人被奴役、压迫、蔑视、遗弃,应然的人是人自身的“最高本质”;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现实的人无论在精神生活领域,还是在物质生活领域都发生异化,应然的人作为对象化活动的主体,是自由的有意识的类存在;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是能动的实践活动的主体;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人作为对象性的存在,存在于自然、社会、历史之中。可以看出,随着马克思写作的时间顺序,其思想内容有着一定的变化。仅就这几篇著作来说,这个变化过程是很明显的,但也不是前后思想彻底决裂而使这一变化过程不可理解。在这个过程中,既有对青年黑格尔派的“自我意识”的扬弃,有对费尔巴哈“类本质”的抽象人本主义的扬弃,也有对国民经济学的“经济人”的扬弃。马克思肯定了“自我意识”对自由的向往和费尔巴哈对感性世界的关注,肯定了“经济人”从人的现实生产活动来认识人的思考角度,这是马克思关于人的思想的主要理论来源。而上述变化发展过程联结于一个问题之上:什么是人的现实存在?对于人,马克思始终坚持从现实的角度来理解,马克思关于人的思想的发展变化直接源于马克思对现实的理解的不断深入,这也是本文试图阐述马克思关于人的解放思想的线索。在具体的现实生活中实现人之为人的价值、意义、尊严是马克思坚持的理论原则。从现实的人出发,马克思否定了任何一种与现实相分离的高高在上的至高理念和虚幻本体,否定对人的抽象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