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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蓬勃发展,持续推进市场的改革开放和健康发展逐步成为新时代的政策目标。相较于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我国在投资者结构、上市公司监管和市场法律规范上仍然存在很多缺陷。自1997年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施行以来,基金、QFII、社保基金和保险等机构投资者都得到了极大的政策支持,机构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也越来越重要。借鉴国外成熟的市场表现,机构投资者在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中,对股东制衡、业绩增长、促进现金分红、抑制投资风险、提高经营效率等方面都有着很大的影响力。而对应我国上市公司重融资、轻分红的现象,机构投资者对现金分红的影响力是否能够有效传导值得我们深入研究。本文通过总结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影响现金分红的文献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在影响现金分红的意愿和路径上存在差异性,将机构投资者按照机构性质的差异划分为基金、QFII、社保、保险、券商、信托和财务公司,深入研究异质机构投资者对现金分红的影响差异。文章的创新之处主要有三点:一是丰富了以机构性质为划分标准的机构异质性特点,明晰了机构异质性影响现金分红的差异来源;二是从上市公司制定股利政策的独特角度出发,明确了机构投资者影响现金分红的主要方式;三是结合公司的股东结构、经营发展、融资环境等三大关键因素,深入探究机构投资者影响现金分红的效果差异,并针对不同的影响差异提出对应建议。文章采用2012-2017年的上市公司数据,对各机构投资者影响现金分红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发现:1)异质机构投资者对现金分红的影响存在差异。基金、QFII、社保、保险和信托对现金分红影响较大,而券商和财务公司对现金分红影响较小。基于机构投资需求和业务关联性的差异,基金、QFII、社保和保险公司对现金分红起促进作用,而券商、信托和财务公司则起抑制作用。2)非国有企业和高股权制衡的公司,机构投资者促进现金分红的效果更强。在强硬的股东背景中,基金和保险对现金分红的影响力要高于其他机构投资者。3)对于低盈利和低增长的公司,机构投资者促进现金分红的影响效果更加显著,参与公司治理意愿更强、改善经营效率空间更大。4)高融资约束提高机构投资者对现金分红的促进作用,基金、社保、券商、信托和财务公司都对现金分红水平具备更高的促进作用。5)市场的融资环境对机构的影响效果各异,在紧张的融资环境中,基金对现金分红的分派意愿最强,而QFII、社保和保险则更倾向于公司减少现金分红,以缓解公司的经营现金需求。针对异质机构投资者对现金分红的影响差异,建议促进机构投资者的独立性发展,加强利益关联监督。持续推进QFII、社保和保险等机构的长期发展,完善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路径。鼓励上市公司施行长期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加强上市公司披露信息质量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