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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我国的经济实现了快速的发展,经济发展的目标也实现了根本的转变,由追求经济增长高数量到经济增长高质量,人们的腰包鼓起来了,生活水平更好更高了,拥有的财产形式也变得更加的的丰富多样,从衣食住行中常见的房产、汽车和存款到市场经济发展后的股权。股权作为一种新型的财产形式,它是市场经济和公司制发展的产物,越来越多的夫妻在婚姻期间通过出资获得股权,但是在夫妻感情破裂之时,又必然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权进行分割,夫妻共有股权的分割涉及到《婚姻法》和《公司法》两部法律,但是两部法律对于夫妻共有股权分割所遇到的问题都缺乏一个明确的规定,这就导致了我国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出现了较大的差异,对于夫妻共有股权分割问题,不仅仅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同时涉及到第三人利益和公司的稳定发展,因此对于这块的法规需要及时的明晰化、具体化。除了引言和结语外,本文通过四个章节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夫妻共有股权分割问题进行了阐述。第一章中首先是对夫妻共有股权分割的立法和司法的介绍概况,对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案例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第二章是对目前司法实践中常遇到的问题进行汇总,如夫妻股权的归属问题、股权价值的衡量问题、夫妻共有股权分割后的公司形态问题、股权分割对第三人和公司的影响以及夫妻共有股权的保全问题等。第三章是解决有限责任公司夫妻共有股权分割问题时应坚持的几大原则的介绍,主要是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原则、有争议时的竞价原则、对弱势一方的保护原则和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原则。第四章是结合国外法律法规和我国专家学者的建议,针对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夫妻共有股权现存问题所提出的若干解决对策,如针对夫妻股权归属问题,建议建立夫妻股权登记制度,通过夫妻股权登记制度,明确夫妻共有股权的归属,以减少司法实践中的纠纷,提高司法效率;针对保全问题,建议法院查明情况后主动保全,以免登记在册的配偶一方实行损害夫妻共有股权的行为;针对夫妻共有股权分割后的公司形态问题,督促当事人双方及时进行变更;针对股权价值评估难的问题,建议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的第三方来进行评估,实行评估人员严格的准入机制,对评估机构进行严格准入和相应的考核机制,对违反要求的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或者当事人一方给予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