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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程度的加深,洗钱犯罪的危害日益严重。大部分洗钱活动均通过商业银行体系进行,因此在反洗钱活动中强化商业银行环节的作用尤为重要。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一规两法”的要求,当前中国商业银行大部分已制定并实施了相关的反洗钱制度,但受银行自身预防和揭露洗钱行为的内部控制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反洗钱领域中激励机制缺失两方面因素的影响,实际工作成效仍亟待提高。
当前要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的整体成效,一方面应加强反洗钱方面的内部控制,另一方面则须对反洗钱工作建立有效的评价和激励机制(包括监管部门对银行、商业银行管理层对基层网点两方面)。
从内部控制理论的有关内容出发,针对国内商业银行在反洗钱内控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当前应从改善控制环境、进行持续风险评估、提高内控活动成效等方面加强改进工作,并在内控制度、内控操作方式两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改进建议。前者包括掌握国内外现行的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基本要求、加强反洗钱教育培训、加强银行内部反洗钱信息的交流三方面,后者则包括加强KYC(了解客户的真实背景的)操作、根据联交所C2条款进行改进两方面。
为提高国内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的成效,监管机构应当将建立良好的银行反洗钱工作评价、激励机制提上议事日程,当前应着重解决好以下三方面问题:设定度量标准和评价方式、合理选择评价和激励路径、对现行的监管制度进行循序渐进的改革。在商业银行管理层对基层网点的内部激励机制方面,应从确定合理的评价主体、评价标准、激励机制三方面加以改进,以促使银行基层网点达到反洗钱效用最大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