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有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传统的供销社系统不再适应新的形势,供销社转型发展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同时,受制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的缺陷,也迫切需要加强与外界的合作。供销社领办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则应运而生。 当前,我国对供销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的研究相对较少,仅有的研究多从定性角度分析,使人难以对供销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效应形成明确的认知。鉴于此,本文以供销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效应为研究对象,选取山西省运城市十家此类型合作社,结合其在运城市各个县、市、区的分布情况,构建供销社领办社的经济效应分析框架,研究供销社领办合作社对供销社、入社农户以及合作社的经济效应;明确供销社领办合作社的领办机制;利用SCP理论范式证明供销社领办合作社这一行为存在的必要性与必然性,同时通过构建新型合作组织理论来明确供销社、合作社以及入社农户三者之间的关系。研究认为供销社对合作社的资金投入及其他支持,可直接或间接地带动供销社的利润增长、提高入社农户的人均收入、提高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同时,在研究中发现供销社领办合作社的经济效应中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即:发展不平衡,供销社收入效应不明显;领办不规范现象严重,入社农户未能充分享有供销社的支持;供销社优势发挥不明显,合作社难以形成独立发展。结合我国其他省市地区的经验,提出改进供销社领办合作社经济效应的对策建议:明确供销社职能,以助农增收为根本;规范领办,加强供销社与入社农户的联系;充分发挥供销社优势,推动合作社实现独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