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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的版权格式就是节目的构成或框架的用语,是被称为特定节目持有的内容或形式上的独创时使用的,比体裁和类型更为具体的概念。这种节目版权格式的内容正在形成新生的二级市场,特别是具有独创节目版权格式的比较成功的电视节目正在电视行业中以昂贵的价格交易着。 最近,节目版权格式交易为了适应各国的社会文化环境,运用本土化战略的纪实节目占有很大的比重。在国内纪实节目的人气也一直很高,无线电视和有线电视也有很多类似节目的制作。每当新的类型的纪实节目出现的时候抄袭争议就一直被提出,但是想要解决问题的努力却几乎看不到。 现在对综艺节目的研究,仅停留在单一的节目版权格式的研究和对文本的分析,以及停留在对政治社会的文化研究。这样的研究进入2000年以后大部分是对纪实节目的增加和变化的研究。另外,尽管对电视节目版权格式保护的认识在扩大,但是对此方面的法律制度的研究却远远赶不上它。 因此,本文将节目版权格式交易中的纪实节目作为焦点,阐述纪实节目能否被承认节目版权格式,以及观察判断电视节目间实质性相似与否的标准。在国外也存在对纪实节目版权的认可与否,存在判断版权侵害的标准还没有达成一致的难题。因此,对节目版权格式有多种解释的来说,判断、评价纪实节目、游戏表演节目版权格式被剽窃的工作对启发很大。所以,本文作者从版权格式的角度出发,对法律法规和权利保护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