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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代,道教受到尊崇,甚至可以说是王权政治的“御用宗教”。李唐王室出于政治统治的需要,对道教进行了充分的扶持、利用与管理。同时,道教在李唐王室的扶持下,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各地道观林立,道徒众多,求仙学道之风遍及帝王贵族、平民百姓。在这种背景下,不管是政府还是道教组织,为了协调王权政治与道教组织的关系,道教组织与世俗社会的关系,以及道门内多种因素,就必然要建立一系列的管理制度。这一系列比较完善制度的实施,既实现了政府对道教的有效控制与利用,也维系保证了道教在唐代社会的发展。本论文,从管理学的角度,对唐代道教管理制度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进行系统研究,寄以从历史中寻求依据与启发,以便更好地指导我国当代的道教管理。就本文的结构而言,本论文分四个部分展开:第一部分简述道教从东汉建立以来的发展脉络,具体到从组织变革、教理教义以及宗派流派形成与演绎等方面来叙写,为唐代道教管理制度研究提供历史背景资料。第二部分详细剖析唐代国家政府宏观的道教管理制度。唐代政府对道教实施管理,首先从宏观的政策规定性来执行。这种政策是国家政权实现道教管理的行为依据和准则。唐政府实行“尊崇扶植,管理限制”的道教管理政策,在这一政策基调下,李唐王室建立了多重管理制度对道教进行管理与控制。首先实行道官制度。道官制度是由封建政府任命,由道士女冠出任管理道教官员的制度。这一制度通过道俗结合的方式,有效地实现了“以政管教”的目的。其次,实行敕度制度和道籍制度。敕度制度就是按照皇帝专门颁布的诏令度人入道的制度。在这一制度上又衍生出度牒制度与道籍制度。这些制度把道士的数量、道教的发展规模严格控制在国家的许可之下,同时也保证了官度道士的质量。最后是置观制度。置观制度,这一制度与敕度制度具有异曲同工之妙,把道教宫观的置建完全控制在王权政治手中,限制了道教宫观规模的扩展,从而有效阻止了道观经济对王朝经济构成威胁。第三部分具体探讨微观的道教组织内在的管理制度。论文在对史料进行整理分析的基础上,对唐时道教组织内在人事组织制度、经戒法箓传授制度、日常生活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唐时道观组织实行道阶制和执事制。道阶制即是按照道士修行程度深浅的不同以及所受经戒法箓之高低的不同而形成的道士组织制度。这种制度具有严格的等级性。执事制度是基于道士对道教具体事务进行具体的管理而形成的制度。道教组织通过这种严格的等级制和明确的职司制维系了道教组织内在的稳定。经戒法箓是道教核心的思想体,也是道教徒坚守信仰,实现信仰的手段。唐时,经戒法箓的传授已形成成熟的制度。这一制度的形成更好的保障了道教的传承。唐代道教日常生活制度是以道教规戒为核心的。规戒是约束道士言行的规范与准则。唐代道观财产管理实行“三纲”负责制。道观财产主要来自于官私布施与道观经营性收入。其中帝王的赐予成为宫观的主要经济来源。此外,唐时道观的经济支出主要的方面就是道观日常生活支出、道教法事支出,宫观兴建、修缮支出以及社会救济慈善支出等。唐代道观内部多种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有效地保证了组织自身的存在与发展。第四部分是本文写作的落脚点。论文在综合分析唐代道教管理制度特点的基础上,分析其对当代道教管理提供的启发。首先,对政府管理道教事务提供启发。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对道教实行管理是政府社会管理一个不可或缺的方面。第二,政府道教管理政策的制定,必须在正确理解宗教本质,宗教与王权政治相互关系的基础上制定与确立。第三,唐代政府把道教作为一种工具性手段的做法不合理,当代政府应进一步强化道教的社会功能。其次,对道教组织自身管理提供启发。通过对唐代道教组织管理制度进行利弊分析,结合现实道教宫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四个方面来加强当代道教组织的建设:第一,培养高素质的道教管理者。第二,强化戒律,健全组织。第三,保持道教信仰的独立性。第四,破除等级制,引入民主的管理作风。最后,对调整政府与道教组织关系提供启发。政府与道教组织关系本质上就是政权与教权的关系。处理政教关系的正确的选择应是政教双方在各自的领域内充分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实行政教分离基础上的相互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