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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功能区规划是立足于构筑我国长远发展制定的一项空间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质是一种空间管制,注重国土空间的优化布局。区域协调发展作为我国当前一项重大发展课题,是我国实现转型升级,补短板、强弱项,拓宽发展空间、增强发展后劲的主要途径。主体功能区建设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有效实施的重要基础和新思路。2016年国家发改委提出我国进入经济新常态,面临许多机遇和挑战,需要坚持统筹规划,塑造包括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在内4方面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主体功能区规划自正式提出至今已有10年,但主要还是停留在国家和省级宏观层面,地市和县级层面多处于缺失状态或者语焉不详。地市和县级政府在制定和实施经济发展战略的过程中,往往忽略了主体功能区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陷入难以落地的困境。因此,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分别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入探讨主体功能区规划如何落地实施,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际意义。川东北经济区地处四川省东北部,蕴藏大量的天然气、煤炭等矿产资源,拥有丰富的生态资源和旅游资源,是革命老区、秦巴山区贫困地区,人口密度较大,经济基础薄弱,推动川东北经济区发展,一直是政府致力的主要任务。同时川东北经济区部分县域为我国秦巴山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担负着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任务,必须注重维护当地生态环境系统。在推动区域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处理好在主体功能区的约束下发展区域经济与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的关系,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实现区域之间、流域上下游之间协调发展,成为当前川东北经济区亟需关注和解决的难点和重点,也是国内类似地区发展所面临的共性问题。本研究在《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认识的基础上,对川东北经济区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区域发展的关系、难落地问题、内部协调性进行综合分析,体现各主体功能区发展的重要性,并揭示政策体系不完善、难以动态管理、与现实背离、内部县域协调性不高等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路径与方法,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建议,推动主体功能区规划落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因此,本研究对于川东北经济区的可持续发展既有理论和实际意义,对其他区域的持续健康发展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本文认为主体功能区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人民主为的重要思想。在强调主体功能区约束性的条件下,实现人口—经济—产业—城市—生态环境的相互协调。坚持以人为本,提高落后地区的经济水平,制定和落实补偿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重点开发区吸纳能力,实现人的协调;不断完善产业政策,整合地区资源优势,创建产业发展带,带动沿线地区发展,探索实行“飞地模式”,增强限制开发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经济、产业的协调;全面建立“河长制”,发展流域经济,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协调好河流上下游、左右岸之间的关系,维护生态安全,实现生态的协调;统筹兼顾其他相关规划,开展规划中期评估,确保规划的完善性和有效性,实现规划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