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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农村地区教师对儿童性侵犯认知、讲授性及性侵犯预防知识的情况以及对开展儿童性侵犯教育的建议,分析教师对儿童性侵犯的认知和讲授性及性侵犯预防知识的影响因素,为提出适合农村儿童、基于学校的教育干预措施提供科学参考和理论依据。方法在HC以及YX两个县市随机抽取农村地区幼儿园2所,小学、初中、高中学校各4所为研究地点,整群抽取研究地点调查日(YX县:2016年3月7日-2016年3月9日,HC市:2016年6月6日-2016年6月8日)所有在岗的教师为研究对象。采用《儿童性侵犯认知问卷<教师版>》,调查内容包括教师基本情况、对儿童性侵犯的认知情况、讲授性及性侵犯预防知识情况等。使用Epidata3.1建立数据库并录入数据,采用SPSS22.0对数据进行描述性分析、χ2检验等。结果1、教师对儿童性侵犯情况的认知:研究结果显示,教师对儿童性侵犯认知平均得分为6.84±2.29。10个条目中,正答率最高的条目是“对一个儿童进行过性侵犯的人,将很有可能再多次侵犯儿童”,比例为86.5%;正答率最低的条目是“对儿童进行性侵犯的人绝对是男性”,比例为28.4%。其中男女教师回答存在统计学差异的条目为“女性也有可能对儿童进行性侵犯”(χ2=10.833,P=0.001)以及“儿童报告说受到了性侵犯,都应该重视”(χ2=4.065,P=0.044)。2、教师对儿童性侵犯概念的认知情况及影响因素:儿童性侵犯定义包含七个条目,教师认知平均得分为5.17±2.06。认为“抚摸其身体私处”属于儿童性侵犯的比例最高,为87.9%;认为“在儿童面前讲下流话”属于儿童性侵犯的比例最低,为57.6%;且所有条目男女间均无统计学意义。教师的学历(χ2=9.028,P=0.029)与教师对儿童性侵犯概念的认知有关。3、教师对是否赞同学校进行性教育的态度:88.0%(n=397)的教师赞成在学校开展性教育。教师对CSA的一般认知(χ2=6.646,P=0.010)、工作单位(χ2=10.083,P=0.018)、是否参加培训(χ2=79.280,P=0.000)是教师对是否在学校进行性教育的态度的影响因素。4、教师性知识讲授情况及影响因素:在教师教育活动的8个条目中,教师平均得分为4.97±2.99。8个条目中,给儿童讲过“即使是非常熟悉的成人,需要得到父母的同意才能跟他走”的教师比例最高,为82.0%;“给儿童看过或读过有关预防性侵犯内容的书或影像制品”的教师比例最低,为47.9%。学历(χ2=14.126,P=0.015)、工作时间(χ2=9.259,P=0.026)、工作单位(χ2=38.776,P=0.000)、CSA一般认知(χ2=6.397,P=0.011)、是否参加培训(χ2=79.280,P=0.000)是教师向学生讲授性及性侵犯预防知识情况的相关因素。5、教师对儿童性教育的建议:教师认为6-14岁的儿童是最佳性教育时间,最适合的方式是宣传册和数据;最适合教育学生的是家长;建议国家立法加重对罪犯的惩罚力度。结论总体而言,教师对儿童性侵犯的概念以及现状的认知仍然不足;多数教师认为对儿童进行性教育是预防儿童性侵犯的重要措施,但是向学生讲授性及性预防知识的仍较少。亟需对教师进行系统专门的儿童性侵犯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教师的对儿童性侵犯的认知;同时,撰写相关教材,设置相关课程,提高教师向学生讲解儿童性侵犯知识的正确传达率,从而起到预防儿童性侵犯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