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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与政府的关系,是一个人们经常讨论的问题,但又是一个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本文从治理理论这一视角出发,探讨大学与政府的关系,期冀给人们以更多的启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大学治理是指大学内外利益相关者参与大学重大事务的结构和过程。治理理论可以改变人们在讨论大学与政府的关系时,要么从政府本位出发要么从大学本位出发的思维定势,而认为应该融入更多的社会参与,形成大学、政府与社会三体合一的理念。认为大学与政府二者之间存在共同的利益,因此它们的矛盾是可以得到调和的。从我国与西方大学与政府的关系演进的历史来看,大学与政府的关系紧张与缓和的局面交替出现,西方大学由于有悠久的自治传统,所以能在政府强大的权力面前仍能保有着自我管理的权利;而在我国,由于近代大学从其诞生那一天起就是政府下的一个附属物,自治能力不足,政府对大学有超强的控制。在治理理论视角下大学与政府关系的重构,就要建立起有效的法人治理机制,使大学成为一个真正的独立法人;要转变政府的角色,实现从管制到服务的转变;并建立大学与政府之间的中介组织,使之成为大学与政府之间的“缓冲器”;要实现大学管理权力的去中心化,使各相关利益主体都能参与到大学治理中来,最终建立大学与政府之间的伙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