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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环境的破坏已经向我们宣示一个重要信号,那就是我们必须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我国流域生态环境面临的状况不容乐观,因此,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改善,尤其是为了保护流域生态环境,必须积极推进流域生态保护制度创新,研究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法律制度为推进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创新提供了可能。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是以保护流域生态环境为目的,运用一定的手段,使流域生态的保护者接受流域生态的受益者的补偿,从而调整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主体间利益的一种法律制度。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在实践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它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立法不完善、补偿标准不太科学、监督不到位、缺乏长期有效机制、管理制度不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等。本文结合国内外关于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研究理论,对我国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概念、价值目标、理论基础、政策和法律以及相关的补偿实践进行了介绍,分析了我国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此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相应的对策,同时,还借鉴国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先进经验,提出了关于我国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法律制度如何进行完善的法律建议。比如,尽快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构建生态保护补偿诉讼机制、完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模式、完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标准核算体系、建立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效果评估制度以及建立健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管理制度和相关配套制度等,目的在于保障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有序推进提供了学理支持,促进更好地保护流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