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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在解决“三农”问题上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供销合作社是新中国发展较早的农民合作组织,它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时期,供销合作社失去了原有的活力,呈现出停滞不前的状态。1995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中央5号文件,拉开了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的序幕。2014年4月,国务院批准河北、山东、浙江、广东四省为供销合作社改革试点省份。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供销合作社改革进入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组织体系改革。组织体系建设关系到供销合作社的改革方向,决定着供销合作社与农民的关系,事关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成败,直接影响着我国农民合作组织的建设和“三农问题”的解决。河北省作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试点省,积极探索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路径,在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方面努力创新,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取得了重大进展。与此同时,河北省供销合作社在组织体系改革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有鉴于此,本文从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综合改革的角度出发,通过对河北省部分供销合作社的实地调研和文献资料的搜集整理,分析了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综合改革的基本情况,并结合典型案例,探讨了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方面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国外农民合作社和国内其他地区供销合作社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对策建议。本文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供销合作社相关理论概述。这部分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综合改革为背景,对涉及到的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供销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含义进行界定,对供销合作社的特点进行阐述,并对农民合作社组织建设的几种理论学派,如新乡村建设理论学派、农民专业合作社理论学派和综合性农业合作社理论学派进行了阐述。第二部分,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综合改革的基本情况。这部分首先阐述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现状及综合改革的基本目标,进而分析现阶段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综合改革成效。第三部分,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的案例分析。通过对石家庄鹿泉区寺家庄镇供销合作社、河北省灵寿县供销合作社和河北省平山县“葫芦峪模式”三个案例的研究,总结出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过程中的一些具体经验,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的组织体系建构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第四部分,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综合改革方面存在的问题。这部分主要从法律制度、组织建设和组织管理三个方面分析供销合作社在组织体系综合改革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主要包括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法律依据问题、落实农民在供销合作社主体地位问题和不同层级供销合作社职能划分问题等。第五部分,国内外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经验及启示。通过总结国外农民合作社发展和国内其他地区供销合作社改革的经验,借鉴吸收其合理因素,为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综合改革提供有价值的指导,使改革少走弯路,科学发展。第六部分,完善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综合改革的对策建议。针对综合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内外经验和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的实际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一是完善合作社法律法规,落实合作社原则;二是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完善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三是明确各级供销合作社职责,完善供销合作社体系运行机制,以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事业的全面发展。第七部分,结论。这部分是对全文的概括总结,并为今后的深入研究明确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