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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确立以来,主权国家成为国际关系活动中的主要行为体和外交学研究的主要对象。但是随着全球化和国际相互依存的发展,在政治、经济、外交等领域,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舞台上日渐活跃,国际事务也不断跨越国家的界限,原本由主权国家独享的国家权力不断上移或下移。在当代的对外交往实践中,地方政府更为积极的参与外事活动,当地方政府的国际行为超越自己的规定权限或与中央政府相违背时,就出现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外交外事冲突。影响双方对外交往矛盾的因素有哪些?中央政府如何协调双方冲突?以上两个问题将是本文的研究重点。本文运用理想类型分析法,根据国家行政体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对外交往权力划分的标准将国家分为三类:服从型国家、分权型国家和平行型国家,各国中央政府处理与地方政府的外交外事冲突的协调方式据此划分为补充型、协调型和平行型。本文将影响双方对外交往冲突的因素归结为三点:本地区社会经济利益、地区自主性和国际社会的相互依赖。本文并以美国、日本和比利时的外交外事活动作为案例对中央与地方的协调方式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