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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处的时代既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又是一个“政府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正以不同的形式和方式,在不同的范围和程度上与政府发生着这样或那样的关系和联系。在世界各国多样化的社会历史进程中,政府作为社会政治组织,掌握着公共治理资源,代表着公平与正义,对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总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尽管各国政府的历史类型不同,发生作用的方式迥异,作用力的力度和向度也不同,政府总是既能促进社会的发展,又能阻碍社会发展。直面政府,把政府做为一个对象来研究,思考政府,揭示政府能力的方向及其客观规律,是本文写作的目的之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党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把它摆在和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相并列的位置,体现了我们党执政理念的价值取向,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经验的科学总结,而良好的社会治理是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如何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提升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向着和谐社会这一远大目标迈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而紧迫的现实任务。这是本文写作的另一个目的。 本文在深刻理解和谐社会内涵的基础上,指出构建和谐社会本质上需要有良好的社会治理,并从政府的起源来推知政府是社会治理的首要责任者。按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本文指出了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国政府必须具备社会政策、社会整合、社会利益平衡、社会控制等八个方面的能力。在总结了近年来我国政府在社会治理方面取得的成就的同时也指出了我国政府在社会治理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我国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体制、运行机制和配套制度方面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最后立足于我国当前的具体情况,从指导理念、创新治理体制、转变和优化治理方式及公务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就如何提升我国政府社会治理能力提出一些建议及构想,以期为实现国家社会的顺利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