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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是社会经济赖以发展的基本条件。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强有力的基础设施作为支撑。建国后,我国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础设施建设一直由政府部门大包大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进入社会经济发展的快车道,政府的基础设施投入无法满足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基础设施建设的BT模式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入我国的。
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的缩写,意即“建设-移交”,指项目所在国政府与私人投资者(国内或国外)签订特许协议,将某一公共基础设施或基础产业项目交由私人投资者成立的项目公司筹资、建设,特许期满(项目竣工)后,项目私人投资者按照特许协议约定收回投资及回报并将项目移交给政府。BT模式是国际上通用的基础设施融资建设模式,是继BOT模式后又一种利用非政府资金建设基础设施的一种新型基础设施融资建设模式。BT模式既适用于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又适用于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能够有效缓解政府基础设施投资压力。我国发展BT模式有利于加快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有利于改善外资及民间资本的利用结构,有利于缓解政府资金压力,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提高基础设施产业的建设效率和使用效率,有利于分散基础设施的建设风险,有利于清理项目建设中各种关系,推动建筑企业良性发展。BT模式进入我国后很快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受到各级政府的追捧。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在2004年进入经济快速增长期后,就广泛采用BT模式建设基础设施,已签订的BT项目合同金额约7.5亿元。但是BT模式毕竟是从国外引入的一种新型的基础设施融资建设,BT模式是一种建设成本高、运作管理复杂、风险较大的基础设施融资建设模式,我国目前不仅没有BT模式运作相配套的健全的法规体系、市场运作机制和系统的项目管理体制,政府部门也缺乏实施BT模式的专门人才,BT模式成熟、规范运作的大环境尚未形成,BT模式的实际运作存在较高的风险。
本文采用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式,从BT模式的基本概念入手,从政府对BT模式项目运作加强监管的角度出发详细阐述了BT模式的基本概念、发展背景、发展现状、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分析了BT模式的特征和三种不同的运作方式,并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BT项目为例重点分析了BT模式各运作阶段政府的主要职能,讨论BT模式在我国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最终得出:BT模式是一种建设成本高、运作管理复杂、风险较大的基础设施融资建设模式,并不是传说中的一种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瓶颈问题百试不爽的灵药。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人力资源状况等实际情况,结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特点谨慎选用。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运用公共管理理论、工程建设管理理论和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理论的成果,采用了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从BT模式的基本概念出发,结合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BT项目运作实例,分析、研究BT模式的基本概念、理论依据,探讨了BT模式的运作方式、运作阶段和存在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本文对于正在采用BT模式建设基础设施和正在关注BT模式的政府和私人投资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